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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联邦政府的五种发债的方式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07-22 09: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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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德国联邦政府的五种发债的方式)

为了成功地发行债券,德国根据政府债券管理的目标,分别采用不同的发行方式,包括公开拍卖发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销售、公开市场销售等。此外,联邦政府还对已发行的债券进行续发行。下面,本文就来简要介绍一下德国联邦政府的几种发债的方式。

拍卖发行是德国联邦政府的主要筹资方式,目前占德国国债发行量的70%左右。在德国,只有拍卖团成员才能参与国债发行中的直接投标。国债拍卖团由财政部下属的联邦财务代理公司负责考核。对于拍卖团成员,如果其在一个日历年度内不能保证最低销售能力(即年中标量不低于年加权拍卖量的0.05%,这是德国国债拍卖团成员的唯一义务),就必须退出拍卖团。这时,满足条件的新成员就可申请加入。拍卖发行通过债券出价系统(Bund Bidding System,BBS)进行。发行人根据投标的结果决定债券的分配。

随卖发行方式用于联邦储备券和联邦短期金融票据的发行。随卖发行是指债券进行连续的销售,投资者随买随得。随卖期内如果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政府可以调整销售价格。

国债管理操作发行是指部分联邦长期债券、联邦中期债券、5年期特别联邦债券在发行时被保留下来,用于国债市场管理操作。如果发行规模为60亿欧元,财务代理公司通常保留12亿欧元左右(25%),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销售和联邦银行通过德国证券交易所销售(能在交易所上市的国债)。留存国债在未卖出前并不计入政府的负债。用于市场管理操作的债券使联邦政府能够以一种灵活的方式满足自身的融资需求。此外,央行的市场管理操作能够增加债券的发行量,提高市场的深度和流动性。在市场发生波动时,如某只债券需求增加,价格上升较快,则以市价向市场卖出债券,从而平抑价格;反之则从市场以市价买入,目的是平滑市场的波动。

续发行是指在不改变到期日和票面利率的情况下,对现有的国债再次进行发行,以增大该国债的市场存量。续发行可以通过市场管理操作进行,也可以通过公开拍卖进行。对基准国债进行多次和有规律的续发行是德国国债发行管理体制的一个特色。对单只国债进行续发行,不仅可满足了政府大规模融资需要;更重要的是,将有助于提高该只债券的流动性。例如,根据德国政府发布的2013年国债发行日程表,10年期长期国债计划在2月、5月和8月新发行3期,每期发行量为50亿欧元。每期新发债券又会续发3次,第一次续发的发行额为50亿欧元,后面两次续发为40亿欧元,因此本年度10年期共发行540亿欧元;30年期长期国债计划发行80亿欧元,从1月开始每3个月发行一次,每次20亿欧元;5年期中期特别国债将会新发3个系列共计510亿欧元,其中每个系列均新发50亿欧元,后续发3次,每次40亿欧元;2年期中期国债新发4次共计600亿欧元,其中每个新发债券续发两次;贴现国债每月都有发行,其中6月期贴现国债在1至8月每月发行40亿欧元,9到12月每月发行30亿欧元,12月期贴现国债每月发行30亿欧元,共计800亿欧元。由于税收方面的问题,续发行债券的价格不能低于一定的水平。1999年后规定,如果债券在第一次拍卖发行结束后一年内续发行,则不论贴现率为多少都可以免税。这样就保证了即使市场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债券也至少在一年内可以续发行,从而增加了单只债券的可流通数量,提高市场流动性。

最后介绍一下定期滚动发行的方式,1993年以后,为了提高发行市场的透明度,德国开始定期提前公布债券发行计划,并实现了2、5、10等关键年期国债的定期滚动发行。1993年3季度,德国政府开始公布季度发行计划表。

可见,通过建立定期滚动发行、续发行等机制,德国国债的发行方式已经非常的成熟,并实现了市场化,为二级市场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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