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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配置地方债渠道疏浚 市场化方式化解风险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一帆 2017-08-02 10: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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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个人配置地方债渠道疏浚 市场化方式化解风险)

8月1日,深交所首笔可个人认购四川省地方债通过深交所债券发行新系统正式发行,至此,交易所地方债个人投资者认购的沪深两条渠道均已畅通。而此前,“地方债”被多个高层会议提及,并与影子银行、房地产泡沫、国有企业高杠杆、违法违规集资等问题一起被列入存在的“灰犀牛”风险隐患。难道说,地方债个人认购是将投资者引入危险境地吗?

回答显然是否定的。首先,“灰犀牛”是一种潜在的大概率危机,并不是必然发生。其次,对于地方债风险隐患,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了一系列管控措施,化解存量债务,清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逐渐形成了全面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总体制度安排。

自2015年1月1日新预算法实施以来,围绕新预算法,地方债管理制度化不断完善,包括实行地方债限额管理、纳入预算管理、发行新增地方债券、置换存量债券、推出专项债券试点、建立风险预警应急处置和常态化监督机制等。从预算到发行、到后续预警、监督,逐渐形成一整套比较完备的管理制度。

在逐步完备的管理体制下,地方债发行和管理围绕开前门堵后门的原则,持续强化监督管理。一方面,支持地方政府合法合规举债融资,不断丰富品种,扩大资金来源,保障政府合理资金需求。目前,财政部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推出了土地储备专项债、收费公路专项债两个品种试点,后续还将推出更多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品种,旨在打造中国版的“市政项目债”,保障地方合理融资需求。

而在沪深交易所开通地方债个人发行渠道,既可以丰富投资者的投资渠道,促进地方债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提高地方债二级市场流动性,是地方债发行和交易的市场化探索,有效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功能,完善地方债市场建设。

另一方面,主管部门严厉封堵违规不规范发债,化解地方债风险,净化市场。

地方债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地方债发行规模控制,在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上严格约束。去年12月份,财政部发文明确专员办职能,即对地方债进行日常监督。今年3月份以来,财政部已相继处罚了重庆、山东、河南、湖北等地个别地区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相关负责人或被撤职、或行政记过、或警告约谈。据统计,2017年上半年地方债共计发行379只,规模约为1.86万亿元,同比下降47.95%。这与债务发行的多环节严格规范不无关系。

总之,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地方债平台正走向规范,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潜在风险逐步化解。官方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是15.86万亿元,距离今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82万亿元,仍有安全距离。而且,加上中央政府债务,我国政府债务负债率低于欧盟60%的警戒水平,低于新兴市场水平,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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