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例轨道交通专项债完成分销认购)
昨日,深圳市(本级)轨道交通专项债券(一期)完成分销认购。作为继土地储备和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后,全国首单发行的轨道交通专项债券,本次发行的专项债券获市场各方踊跃认购。
据介绍,本次发行债券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规模20亿元,期限为5年期,发行利率为3.82%,本次债券承销团由30家承销商组成,其中包括10家证券公司。从认购情况来看,承销团成员投标倍率达4.38倍,其中,券商类承销商合计投标24.8亿元,占投标总量的28.31%,中标量合计3000万元,市场认购踊跃。同时,深交所组织券商加强投资者教育,优化业务技术流程,相关券商承销和经纪条线积极协同,共有超4400名个人投资者客户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认购约1500万元,体现了交易所市场投资者多元化的优势。市场分析指出,通过丰富投资者群体,不仅增强了地方政府债券投资属性,而且有助于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今年7月,财政部发文称,要着力发展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品种,加快建立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的制度,同时优先选择土地储备、政府收费公路2个领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立足本地区实际,积极探索在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领域分类发行专项债券。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深圳轨道交通专项债,是地方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精神稳步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改革的重要创新试点,在挑选优质收益项目、强调全面信息披露和坚持市场化原则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并且在遵循市场规则的基础上,发挥“特区”闯劲,树立“特区”标准。该专项债不仅体现了改革导向,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同时丰富了深交所地方债品种,使交易所债券市场对接和服务实体经济重点领域的能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