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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尽快放行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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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建议,应不失时机地推出2年期国债期货产品,完善国债期货产品体系,更好服务于市场和实体经济。同时,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时机已经成熟,尤其是国债承销团和国债做市商银行参与国债期货,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国债承销积极性,对冲做市商存货风险,增强国债二级市场稳定性。建议以国债承销团和做市商银行为切入点,尽快制定、出台商业银行开展国债期货业务政策,尽早放行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贾康表示,2015年以来,央行放开存款利率上限,使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关键一步。在此背景下,利率波幅加大,各类债券持有主体面临凸显的利率风险。作为债券市场基础性避险工具,国债期货顺应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求,发展空间日益广阔。从现实出发,应加快创新步伐,尽快推出2年期国债期货品种,有助于健全国债收益率曲线,满足市场的多元化利率风险管理需求,有利于完善金融机构创新机制,增强其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并为境外投资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从现有条件看,推出2年期国债期货产品以完善国债期货产品体系的时机已经成熟。

他还表示,当前,我国国债期货运行和市场监管均好,商业银行参与利率衍生品交易的经验已十分丰富,完全具备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能力,入市时机已成熟。一是国债期货市场运行平稳,具备商业银行入市的承载;二是商业银行利率衍生品交易经验丰富,具备参与国债期货的能力;三是监管制度日益完善,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与商业银行的衍生品业务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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