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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08-17 09: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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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 897 号)

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2016 年 8 月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华新水泥”)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3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

券”)的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255 号”文核准。

2、华新水泥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人民币 3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9 亿元(含 9 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基础发行数量为 300 万张,可超额配售发行数量不超过 900 万张,

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主

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071,268.80

万元(201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

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83,497.21 万元(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

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仍符合

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

6、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4.00%-5.8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

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T-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

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

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第三条第六款。

8、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

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

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

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华新水泥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说明

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6 年 8 月 17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有关

本次发 行 的 相 关 资 料 ,投 资 者 亦 可 到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关注。

2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华新水泥 指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安信证券、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

本期债券 指

司债券(第一期)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

合格投资者 指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016 年 8 月 18 日,为本期发行接受合格投

网下询价日 指

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2016 年 8 月 19 日,为本期发行接受投资者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指

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3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9

亿元(含 9 亿元)。

4、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申购情况,决定是

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人民币 3 亿元的基础上可追加不超过

人民币 9 亿元(含 9 亿元)的发行额度。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8、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9、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本期债券

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2、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

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3、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8 月 22 日。

14、利息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

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

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5、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8 月 22 日,2021

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托管

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7、兑付日期: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1 年 8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6 年 8 月 22 日至 2021 年 8 月 21

日。

1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2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开立募集

资金及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

偿付,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签订《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

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23、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

25、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6、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27、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登记

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8月17日)

T-1日 网下询价

(8月18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8月19日) 网下发行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T+1日 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应不晚于当日

(8月22日) 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

款账户

T+2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发行结束

(8月23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4.00%-5.80%,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确

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

必须在2016年8月18日(T-1日)10:00至15:00将《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

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

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

注意:

1) 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 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 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 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

率时,投资者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8月18日(T-1日)10:00至15:00将填妥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

人处。

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投资人提交的申购是否有效。

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在未获得主承销商

同意的情况下,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83321492、010-83321493;电话:010-83321495、010-83321496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

券 的 最 终 票 面 利 率 , 并 将 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 ( T 日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

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

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3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9亿元(含9亿元)。网下

预设的基础发行数量为3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9亿元(含9亿元)。参与本次网

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

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6年8月19日(T日)至2016年8

月22日(T+1日)每日的9:00-15: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上交所的证券账户。

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8月18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

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8月18日(T-1日)10:00-15:00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

记管理人处:

(1)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

份证复印件;

(4)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83321492、010-83321493;电话:010-83321495、010-83321496。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

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在未获得主承销商同意的情况下,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

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

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

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

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

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6年8月22

日(T+1)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

者全称和“16华新01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安联支行

账号:755904639610404

系统内行号:308584001282

联系人:杨志成、续毅敏

联系电话:010-66239322、010-66239359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6 年 8 月 22 日(T+1 日)15: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

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

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簿记管理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叶青

住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897号

联系人:刘玉姣

联系电话:027-87806060-680860

传真:027-87773933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28层A02单元

联系人:乌亚罕、邹崇阳、魏向宇、肖君、朱夏

联系电话:010-83321283、010-83321302、010-83321291、010-83321292、

010-83321287

传真:010-83321155

(本页无正文,为《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

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认购数量与簿记管理人签订

《网下认购协议》。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O) 移动电话(M)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托管券商席位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询价利率区间 4.00% - 5.80%)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 申购金额(万元)

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票面利率(%)

(单一标位,非累计)

2、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认购金

额,不包含此认购利率以上和/或以下的认购金

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

时,投资者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

计,不累计;

3、最多可填写 5 个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

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

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8月18日(T-1日)10:00至15:00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传真:010-83321492、010-83321493;电话:010-83321495、010-83321496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

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

必要的手续;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有效申购金额合计;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按照网下

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

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

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

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

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2、每个品种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3、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

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

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5、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

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30% - 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

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30% 2,000

4.40% 4,000

4.50% 7,000

4.60% 10,000

—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6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有效申

购总额为 2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60%,但高于或等于 4.5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 7,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 1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50%,但高于或等于 4.4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 4,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 6,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40%,但高于或等于 4.3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 2,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 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3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7、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

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

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8、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

达一概无效。传真:010-83321492、010-83321493;电话::010-83321495、010-8332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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