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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存隐患 “熔盛重工”抛砖难以引玉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03-14 08: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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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盛重工(现更名为华荣能源)发布公告,拟向债权人发行最多171亿股股票以抵消171亿元债务,其中向中国银行发行27.5亿股股票以抵消27.5亿元债务。

上周,企业不良债转股相关文件出台一事,在市场上传得沸沸扬扬。行业内数位专家表示,债转股政策为真的可能性较大,短期能化解企业的不良贷款问题,但存在诸多隐患,预计不会大面积出现。

日前,熔盛重工(现更名为华荣能源)发布公告,拟向债权人发行最多171亿股股票以抵消171亿元债务,其中向中国银行发行27.5亿股股票以抵消27.5亿元债务。此次债转股完成后,中国银行将成为其最大股东,持股比例将高达14%。该议案尚待3月24日股东大会通过。

可以说,在国内债转股相关政策落地之前,熔盛重工已经先行一步。而根据商业银行法明文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此,国海良时期货周世成博士猜测,为了保证债转股在当前阶段切实可行,银行可能采取“绕道而行”的方式,比如说通过其旗下控股的资产管理公司来运作,等等,因此“熔盛重工”最终被核准并实现债转股的可能性存在。

乍看上去,企业发债后还不清债务,债权人就变成这个企业的股东,这是一个合理的情况,而且可以改善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情况。那么,实际上这样的转换是否有利于企业发展,是否适合大面积开展呢?

周世成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股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企业发债到期必须还本付息,还不起可以到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而债权人拥有股份以后对公司有经营决策权,这对很多小股东十分不利,甚至容易引发民营企业被“掠夺”的风险。“这不仅仅是上市公司的问题,还牵涉到一个金融秩序的问题,寄希望于通过债转股改变企业负债率是要非常慎重的,目前来看熔盛重工仍然仅仅是个案,并不代表这种方式将成为企业的普遍选择。”

国泰君安证券任泽平在撰文中写到,不良债转股以新途径化解不良贷款,短期有利于降低银行不良率和企业负债率、缓释系统性风险。但债转股属债务重组方式之一,一事一议、高度非标准化,须债权人、债务人和利益相关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因此料很难大范围铺开,对市场趋势影响有限。长期来看,单纯债务重组不改革实际上是延缓旧增长模式出清和鼓励加杠杆,将使问题更加严重,市场趋势向好有赖于改革攻坚改善中国经济基本面前景。

据了解,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已经通过债转股方式处理问题企业的不良贷款,当时以银行向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划转资产的方式处理银行坏账,而如今四大资产公司以及银行都已经成为规范的独立法人,有些机构也已经上市。

针对当前企业债转股的热点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前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认为,当下处理银行坏账不可能再以简单的划转方式,银行债转股声音也就有了市场,不过具体操作还得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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