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龙附属获准向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 总额不超过30亿元)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4月12日早间公告,其全资附属公司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龙”),于2018年4月11日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覆》(证监许可[2018]613号)。
据此,上海宝龙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公司债券。
观点地产新媒 体查看公告了解,上海宝龙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该批覆自核准发行日,即2018年4月8日起24个月内有效。
另悉,宝龙地产近来不乏融资动作,4月10日其就曾公布建议进行一项定息优先票据的国际发售,对象为专业投资者。所得款项将为现有债务进行再融资,并作一般企业用途。
同一天(4月10日),宝龙地产在2017年度业绩发布会上宣布,其境内核心子公司首家获批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中票、短融、永续中票,总额度超80亿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