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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首单 中行400亿元永续债将发行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张琼斯 2019-01-23 08: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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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网的还有《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国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批复》《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文件。在债券期限方面,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期债券的存续期与发行人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原标题:商业银行首单 中行400亿元永续债将发行)

首单商业银行永续债落地在即。1月22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在中国债券信息网挂网。同时挂网的还有《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国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批复》《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文件。

募集说明书中的“发行人声明”显示,为补充资本,增强运营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经监管核准,中国银行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不超过400亿元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下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充实中国银行其他一级资本。 截至2018年9月末,中国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99%。

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和簿记建档日为1月25日,发行期限为1月25日至1月29日。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基本发行量300亿元,上弹发行量不超过400亿元,下弹发行量不低于200亿元。最小认购金额为1000万元,且必须是500万元的整数倍。

在债券期限方面,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期债券的存续期与发行人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此外,本次发行附带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发行人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但发行人须在得到银保监会批准并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行使赎回权:要么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的本期债券,并且只有在收入能力具备可持续性的条件下才能实施资本工具的替换;要么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水平,仍明显高于银保监会规定的监管资本要求。

募集说明书显示,发行人有权于下列情形全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期债券:在本期债券发行后,不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本期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据悉,本期债券本金的清偿顺序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次级债务之后,股东持有的股份之前;与发行人其他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

在派息方面,本期债券派息来自于可分配项目,不与发行人自身的评级挂钩,也不随未来评级变化而调整;发行人有权部分或全部取消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发行人可以自由支配取消派息的收益用于偿付其他到期债务。

1月17日,银保监会批准中国银行发行不超过4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银保监会表示,这是我国商业银行获批发行的首单此类新的资本工具,有利于进一步充实资本,优化资本结构,扩大信贷投放空间,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同时也有利于丰富债券市场投资品种,满足投资者多样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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