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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开放再添新动作自贸区债券业务将推出

来源:经济观察报 2016-09-11 0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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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债登)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债券业务指引》(下称《指引》),上海自贸区债券业务将正式推出,中国债券市场将再添新品种,而自贸区债券业务也被视为中国债市开放的又一步骤。

据悉,地方政府、银行、信托公司等多方机构均为在自贸区发行债券进行准备。上海自贸区将发行包括地方政府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绿色债券等在内的多只债券。投资者方面,符合条件的境内外机构均可申请在中债登开立债券账户并开通自贸区专用分组合,直接参与自贸区债券业务。

多种债券将陆续发行

根据《指引》,境内、区内及境外的金融机构或企业均可以通过中债登在自贸区进行债券融资,中债登在自贸区提供跨境债券发行、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付息兑付、信息披露、估值等服务。而在投资者结构及投资方式上,自贸区债券业务与银行间市场有所不同。

据了解,金融机构参与自贸区业务需在自贸区内商业银行开立自由贸易账户;开立自由贸易账户的须为区内机构,包括在区内注册的公司及区外机构在区内设立的分支机构。自贸区债券业务投资者包括已设立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并经过验收的境内机构、已开立FT账户的境内外机构、已开NRA账户的境外机构,同时,其他符合条件的境外合资格机构均可申请在中债登开立债券账户并开通自贸区专用分组合,直接参与自贸区债券业务;境外机构也可通过结算代理人或合格境外证券托管机构参与自贸区债券业务。

从债券投资方式来看,投资者既可以通过自贸区电子平台交易,也可以通过自贸区柜台市场承办机构进行投资。中债登承担自贸区债券柜台业务的中央登记、一级托管和结算,承办机构承担自贸区债券柜台业务的二级托管和结算。

目前,中债登登记托管结算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商业银行债、企业债等,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熊猫债券,目前其托管的各类债券存量超过40万亿元。

事实上,自贸区债券业务筹备已久,而中债登自2015年6月起着手筹备相关业务。按照自贸区监管要求,中债登升级业务系统,与自贸区内商业银行系统对接,实现运用自贸区内商业银行开立的自由贸易账户进行资金结算和独立核算的功能。登记托管方面,把自贸区债券放入自贸区专用分组合,实现对自贸区内债券的分账管理。

包括地方政府、银行、信托公司在内的多家机构均为在自贸区发行债券进行了准备。随着中债登《指引》的发布,他们将根据《指引》要求陆续发行包括地方政府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绿色债券等在内的多只债券。

助推债市开放

即将推出的自贸区债券业务也被视为中国债市开放的举措之一,迎合自贸区特点,自贸区债券业务与银行间市场业务有诸多不同,这一点在监管制度方面可见一斑。

中债登相关负责人称,上海自贸区最大特点是“境内关外”的监管制度,即“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对于金融市场而言,实现“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核心是如何有效、有度的控制区内区外之间资本的渗透,目前采取的措施是账户隔离。中债登也是从账户隔离入手,配合监管部门要求。

资金方面,中债登要求投资者开立FT账户(自由贸易账户)或NRA账户(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从而实现自贸区资金与境内区外资金的隔离。同时,为投资者开立DVP结算资金专户,并与其FT账户一一对应,专用于办理自贸区债券交易结算的资金清算交收。债券方面,中债登为投资者债券账户设立自贸区债券业务专用分组合,专用于托管投资者持有的自贸区债券。从而在账务管理上将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与自贸区债券市场持有的债券加以区分,实现分账核算、单独管理。

事实上,近期债市开放举措颇多,随着人民币加入SDR,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债券市场逐步放开。2016年2月,央行宣布允许商业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境外非央行类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市投资,并不设额度限制,同时对管理流程予以简化,而在此之前,在银行间市场不受限自由投资的“玩家”仅仅包括境外央行、主权财富基金等机构。

5月27日央行公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是为境外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市的“投资指引”。中债登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末,在中债登开户的境外机构达 334家,比2015年末增长9.5%;境外机构债券托管量达6634亿元,比2015年末增长10%。境外机构持有债券集中在国债和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央票等高信用等级利率债,合计占比超过90%。

与近期银行间债市将投资者“引进来”的政策相区别,中债登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连接在岸市场和离岸市场的桥梁,自贸区债券业务的发展还可通过在岸主导、离岸参与的方式逐步引导在岸和离岸利差的收敛,有助于提升债券市场的定价基准功能。同时,依托自贸区的政策与平台,境内机构逐步对接海外市场,可以充分利用人民币在岸、离岸两个市场和境内、境外两种资源,面向全球投资者募集长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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