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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2008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等两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证券时报 媒体 2016-07-28 11: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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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 2008 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等两只债券利

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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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2014 年记账式附息(十七

期)国债将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

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 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813”,

证券简称为“国债 0813”,是 2008 年 8 月 11 日发行的 2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4.94%,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2.47 元。

二、2014 年记账式附息(十七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417”,

证券简称为“国债 1417”,是 2014 年 8 月 11 日发行的 2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4.63%,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2.315 元。

三、本所从 2016 年 8 月 3 日至 2016 年 8 月 10 日停办上述债券

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四、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8 月 10 日,凡于当日收

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6

年 8 月 11 日除息交易。

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

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

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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