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债券 - 债市评论 - 正文

人民日报海外版:专项债为稳投资“撑腰” 使用范围有所扩大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8月末已发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2万亿元、9月底前要全部发行完毕、10月底前全部拨付到项目上、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部分新增额度……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财政部接连释放加快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信号。相关人士指出,加快发行使用专项债,就是要为投资“撑腰”,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

发行进度已超九成

财政部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末,全国地方累计发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0057.47亿元,占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的93.29%。

超2万亿元资金,目前使用进展如何?具体用在了哪里?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介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截至8月末,各地已安排使用新增专项债券15902亿元,约占同期已发行新增专项债券的80%。已安排使用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中,用于铁路、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1579亿元,占9.9%;用于市政建设1186亿元,占7.5%;用于棚改等保障性住房建设6238亿元,占39.2%;用于科教文卫等民生领域526亿元,占3.3%;用于农林水利263亿元,占1.7%。

“上述稳投资、补短板领域资金投入约62%,积极带动有效投资扩大,发挥对民间投资的撬动作用。”许宏才说,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指导和督促地方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月底前全部发行完毕,10月底前全部拨付到项目上,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今年以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的节奏明显加快,这在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对扩大有效投资能够起到有力的支撑作用,有利于稳增长。”中国银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分析师李艳对本报记者说。

使用范围有所扩大

不仅今年的要加快发行使用,明年的也要提前下达。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根据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按规定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部分新增额度,确保明年初即可使用见效。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既要发出来,也要用出去、见效果。过去专项债发行往往较晚,再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常常要到下半年甚至更晚,影响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率。现在提前下达专项债部分新增额度,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发行使用专项债,让重大项目尽早获得支持。”李艳说。

提前下达额度的同时,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财政部介绍,按照“资金跟项目走”的要求,此次拟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向手续完备、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倾斜,优先考虑发行使用好的地区和今冬明春具备施工条件的地区。重点用于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本次专项债券使用范围较原来有所扩大,主要是财政部根据地方上报项目和实际情况,扩大投资用于民生领域。”许宏才说,同时,为更多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更好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促进投资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的领域,将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明确为符合上述重点投向的重大基础设施领域。以省为单位,专项债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的规模占该省份专项债规模的比例可为20%左右。

以风险防控为底线

既要开大“前门”,也要严堵“后门”。财政部指出,此次拟提前下达的明年专项债券部分新增额度将以风险防控为底线,明确项目投资方向。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收益的政府投资项目,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聚焦地方政府早投晚投都要投的项目和补短板、强弱项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考虑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好的地区,重点支持财力好举债空间大的地区,对地方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少安排或不安排。

“此外,此次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不得用于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许宏才说。

财政部预算司巡视员王克冰表示,要以合格合规为重点,坚持项目合格合规。加强项目储备,必须要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履行各项审批程序,优选经济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群众期盼、迟早要干的项目,决不能一哄而上、“萝卜快了不洗泥”,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李艳认为,从防风险的角度来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本身属于优质债,现在又进一步规范项目投向,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专项债的安全性。

财政部强调,除了法定债务,地方政府还存在隐性债务,将通过坚决遏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工作。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