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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须打上投资者保护机制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浩子,杨刚 2011-07-21 09: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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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云投债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相信最终结果并不会产生实质性违约,但期间的过程的确让投资者心有余悸。这个事件也给市场敲响了警钟,其中如何完善直接融资中投资者保护机制....
近期云投债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相信最终结果并不会产生实质性违约,但期间的过程的确让投资者心有余悸。这个事件也给市场敲响了警钟,其中如何完善直接融资中投资者保护机制将成为未来解决这类问题的关键。
投资者保护机制本是避免投资者合法权益遭受市场有关主体损害的机制,其核心的意义就是保护投资的安全。常用的保护措施有公开披露信息和召开持有人会议。一般情况下,企业和主承销商在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具体实施中会起到决定性的角色。不过,云投债事件的问题恰恰就出在这两个角色上。一旦应急事件产生,企业不主动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监管机构、媒体等方面及时沟通,主承销商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则投资者保护机制就是一纸空谈。特别是目前债券市场的投资者保护机制要比证券市场发展较晚,企业关于这方面的培训较少,自觉性缺乏,主承销商的信息传导效率较慢,因此随着债券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大、市场工具的不断丰富和市场成员的不断增加,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压力也会日益增大。
针对目前债券市场投资者保护机制所存在的缺陷,我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加强。一是立法,特别是事后补救机制。事前的预防和事中的控制可能需要长时间的积累才能成熟,但事后通过法律途径追偿损失则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补偿方式,对于相关责任人的惩罚也可以起到最佳的警示和教育作用;二是加强教育机制,要推动市场成员与投资者的同步教育,除了公共机构的投资者教育活动,还可以引入民间的投资者教育培训机构,同时强化以投资者保护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三是尝试建立投资者保护基金和市场保险机制,将投资者保护的部分责任分配给专业性机构,通过它们发挥重要的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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