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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试点注册制有望成行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蔡宗琦 2012-01-12 0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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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建设规范统一的债券市场。据权威人士介绍,未来债券市场尤其是公司债的发行应该逐渐放松直至完全取消审批审核,实现债券发行注册制。业内人士认为,目....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建设规范统一的债券市场。据权威人士介绍,未来债券市场尤其是公司债的发行应该逐渐放松直至完全取消审批审核,实现债券发行注册制。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来看,在已经实行公司债审批“绿色通道”制度的基础上,已具备条件进一步放松公司债发行方面的行政审批,选择部分优质公司进行公司债发行注册制试点,这方面的工作今年可以开始尝试。
进一步推动公司债发展
2011年,证监会推出公司债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将债券融资审核与股权融资审核分离,优化债券审核机制与流程,审核周期明显缩短。政策放松后,公司债发行井喷,武钢等重量级企业也开始选择交易所市场发债融资。
但总体来看,公司债规模依然偏小。目前我国直接融资比例较低,而公司类债券融资又是直接融资中的短板。截至2011年6月底,境内公司类债券占全部债券存量的21.68%,远低于利率产品的占比。在公司类信用债券中,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发展严重滞后,公司债市场规模仍需稳步扩大。这也是适应实体经济发展,满足市场多样化债券投融资需求的应有之义。
分析人士认为,目前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发行采取注册制方式,不仅债券发行的审批效率较高,且灵活性较大。交易所债券市场采取核准制方式,审批效率相对较低,使很多发行机构由于发行监管成本过高而放弃了在交易所发行债券的机会。业内人士建议,在推出“绿色通道”之外,进一步放松针对公司债发行的行政审批,如针对部分公司债的发行摸索注册制审核,进一步推动公司债规模壮大。
注册制不会放大市场风险
“不论是在银行间市场还是在交易所市场发行,作为债券,其本质是相同的。”业内人士表示,与股票市场不同,债市的投资主力是机构投资者,它们配备专业的投研团队,对债券具有理性分析能力,不会对上市的债券照单全收盲目投资。因此,公司债发行如果实行注册制,能否顺利发行仍需看投资者是否“用脚投票”,变换审批方式不会放大公司债市场风险。在具体实施时,为平稳推进公司债审核方式的转变,监管层可以逐步推进注册制试点,首先对部分质地优良、信用好、负债水平可控的公司实施注册制。
此外,业界已形成共识:公司债市场发展还需借力债市统一互联。近年来,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试点进展顺利。证监会也加强了与发改委、人民银行的联系协调,推进公司类信用债制度和规范的统一,并初步建立起部际协调机制,相关部门之间在市场准入、信息披露、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形成广泛共识。
分析人士预计,下一步,债市统一互联还需按统一准入条件、信息披露标准、资信评级要求、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和投资者保护制度的要求继续推进改革。监管层可能将通过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着力培养商业信用,强化市场约束和风险分担机制,并健全债券市场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机制。
对于下一步公司债市场的制度建设,业界还呼吁,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市场机构和企业在境内发行债券,并推进债券产品创新和多元化,如研究探索和试点推出高收益企业债、市政债、机构债等债券新品种。同时,积极培育多元化的债券机构投资者队伍,吸引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并根据债券品种进行分层分类管理,建设多层次债券市场,形成严密合理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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