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债券 - 最新资讯 - 正文

鹏元:终止中显集团主体跟踪评级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葛春晖 2015-09-30 09:29:4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日前发布报告称,决定终止扬州市中小企业2014年集合债券(简称“14扬州中小债”)联合发行方之一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显集团”)主体长期信用跟踪评级。

“14扬州中小债”发行金额1.9亿元,期限6年,2014年6月17日发行。鹏元于2015年1月30日将中显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BBB-下调至CC,评级展望由负面调整为稳定。

鹏元表示,鹏元于2015年3月17日启动对中显集团跟踪信用评级工作,截至8月26日,中显集团工厂日常办公已停止,厂区无生产活动,生产工人已经解散;经联络公司财务总监和总经理,获悉公司正在进行破产重组。鹏元于9月1日向中显集团发出定期跟踪催告函,要求其在9月9日前提供所需资料,但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尚未收到回复。

鹏元表示,根据跟踪评级安排,如受评对象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评级机构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因此,鹏元决定终止对中显集团的主体长期信用跟踪评级,上述评级将不再更新,原评级结果有效期至2015年9月23日止。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