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 关于“久吾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1-09-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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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23047      债券简称:久吾转债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8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
为准。
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久吾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
人持有的“久吾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和转股日前
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板交易权限开通资格,则无法进行转股。
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久吾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
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风险提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价格可能与“久吾转债”停止交易和
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
资者不能在 2021 年 10 月 20 日当日及之前自行完成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久吾高科”)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久
吾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
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久吾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久吾转债”赎回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54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募集资金 2.54 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可转债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起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久吾转债”,债券代码“123047”。“久
吾转债”转股期限自 2020 年 9 月 28 日至 2026 年 3 月 19 日止。“久吾转债”初
始转股价格为 17.76 元/股,后因公司实施 2019 年、2020 年度权益分派,“久
吾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17.43 元/股。
  二、公司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三、本次“久吾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久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7.43 元/股)的 130%,已经触发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当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久吾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久吾转
债”提前赎回权,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全部“久吾转债”。
  四、赎回实施安排
债”赎回价格为 100.4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20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1 年 10 月 21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共计 215 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 IA=B×i×t/365=100×0.80%×215/365=0.47 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4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
税进行代扣缴。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久吾转债”持有人。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久吾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久吾转债”自 2021 年 10 月 21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
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久吾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久吾转债”停止交易时间
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1 年 10 月 21 日为“久吾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
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久吾转债”。本
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久吾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1 年 10 月 26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1 年 10 月 28 日为赎回款
到达“久吾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久吾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
管券商直接划入“久吾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五、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转债”流通面值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情形,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
后将停止交易,因此“久吾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久吾转
债”赎回公告披露日至赎回日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久
吾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
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
当期应计利息。
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久吾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在本次“久吾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久吾转
债”的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卖出“久吾转债”770,016 张;公
司董事贾健累计卖出“久吾转债”6,090 张;公司董事长党建兵累计卖出“久吾
转债”12,032 张,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交易“久吾转债”的情形。
  七、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久吾转债”的
议案》,同意公司行使可转债提前赎回权,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久吾转债”。
   八、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久吾转债”的
议案》,同意公司行使可转债提前赎回权,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久吾转债”。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久吾转债”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进入转股期,自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期间,公司股
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17.43 元/股)的 130%,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赎回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行使可转债提
前赎回权,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全部“久吾转债”。
   十、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满足《实
施细则》、《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件且本次赎回已经取得
公司董事会批准,本次赎回尚需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公告程序。
   十一、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久吾高科本次行使“久吾转债”提前赎回权的条件
已成就,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修订)》《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保荐机构对久吾高科本次行使“久吾转债”提前赎回权无异议。
   十二、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园思路 9 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电话:025-58109595 转 8095
  十三、备查文件
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使“久
吾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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