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作为西部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债
券代码:148177.SZ/148339.SZ/148391.SZ/148424.SZ,债券简称:23
西部 02/23 西部 03/23 西部 04/23 西部 05)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
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
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披露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近日披露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并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重要内容提示简要
如下:
“一、选举公司董事长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选举徐朝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齐冰
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陈伟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聘任赵英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殷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
任张永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沈国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
任黄裕洋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聘任袁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进行任职资格审
核并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
根据上述公告,发行人董事会秘书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为
袁星先生。
二、其他发行人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东方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
就发行人董事会秘书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东方证券后续将密切关
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
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秘书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之签章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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