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本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9 18: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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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25-065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本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简称“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公
司A股股票已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85%的情形,触发“本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过了《关于提议向下修正“本钢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6号”文核准,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公开发行6,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100元,发行总额68.00亿元,期限6年。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656号”文同意,公司68.00亿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本钢
转债”,债券代码“127018”。
   根据《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期为2021年1月4日至2026年6月28日。初始转股价格
为5.03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钢转债”的转股价格
自2021年7月19日起由5.03元/股调整为5.0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1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本钢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公
告编号:2021-037)。
  因公司实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钢转债”的转股
价格自2021年10月13日起由5.02元/股调整为4.55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本钢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9)。
  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钢转债”的转股价格
自2022年6月16日起由4.55元/股调整为3.9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2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本钢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公
告编号:2022-03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钢转债”转股价格为3.95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
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
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
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
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 A 股股票存在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
情况,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本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条款。
  三、关于拟向下修正“本钢转债”转股价格的说明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
的长期稳健发展,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议向下修正“本钢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向
下修正“本钢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
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钢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若股东会召开时,
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本钢转债”的转股价格,则“
本钢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本钢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
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
条款的约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本钢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
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
其他必要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可
转债转股价格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钢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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