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澳弘电子 股票代码:605058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Changzhou Aohong Electronics Co., Ltd.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 15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六年一月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弘电子”、
“发行人”、
“公司”或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上市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
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常
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
同。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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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澳弘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1024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58,000.00 万元(580.00 万张,58.00 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58,000.00 万元(580.00 万张,58.00 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6 年 1 月 16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自 2025 年 12 月 11 日(T 日)至 2031
年 12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 12
月 17 日,T+4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6
年 6 月 17 日至 2031 年 12 月 10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
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十、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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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出具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
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信用等级为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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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
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543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总额 58,00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1 号文同意,公司 58,000.0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
称“澳弘转债”,债券代码“111024”。
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
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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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概况
公司名称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angzhou Aohong Electronics Co., Ltd.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 澳弘电子
证券代码 605058.SH
法定代表人 陈定红
股本总额 142,923,950 股
成立日期 2005-06-22
上市日期 2020-10-21
注册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 15 号
印制线路板的制造;销售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经营范围 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和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17737977280
电话号码 0519-85486158
传真号码 0519-85486158
公司网址 www.czaohong.com
电子信箱 aohdz@czaohong.com
董事会秘书 耿丽娅
证券事务代表 罗源凯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
公司前身常州澳弘电子有限公司系由联宏实业有限公司设立的有限责任公
司。
委员会上报《关于常州澳弘电子有限公司章程的请示》,申请设立常州澳弘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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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同日,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常州澳弘
电子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
(常开委经【2005】155 号),同意在常州市新北区设
立外资企业常州澳弘电子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 2,000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800
万美元,由联宏实业有限公司以美元现汇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0%。
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5】59202 号)。
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独苏常总字第 004151 号)。
澳弘有限设立时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号 (万美元) (%) (万美元)
合计 800.00 100.00 0.00
联宏实业有限公司系耿同章持股 98%、张德志持股 2%,注册于香港的公司,
已于 2012 年 3 月注销。耿同章系杨九红配偶、陈定红岳父。
美元,注册资本减少为 100 万美元。
报《关于常州澳弘电子有限公司申请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报告》。同日,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常州澳弘电子有限公司
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初步答复》(常开委经【2006】55 号),初步同意前
述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调减事宜。
刊分别刊登了《清算公告》,公告了调减注册资本事宜,并告知债权人可自 2006
年 3 月 11 日起 90 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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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澳弘电子有限公司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批复》(常开委经【2006】100
号),同意前述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调减事宜。
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5】59202 号)。
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独苏常总字第 004151 号)。
本次减资完成后,澳弘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号 (万美元) (%) (万美元)
合计 100.00 100.00 0.00
宏实业有限公司将澳弘有限 100 万美元出资额全部转让给陈定红,并约定股权转
让金 100 万美元(约定折合人民币 800 万元)作为出资额由陈定红缴清注册资本。
报《关于常州澳弘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企业性质的请示》。2006 年 4 月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企业性质的批复》
(常开委经【2006】107 号),同意前述股
权转让、变更企业性质事宜。
有限公司章程》,约定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 万元,由陈定红以货币出资。
(新北区)行政审批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00210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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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澳弘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号 (万元) (%) (万元)
合计 800.00 100.00 800.00
根据常州汇丰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6 年 5 月出具的常汇会验(2006)内 29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6 年 5 月 20 日止,澳弘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
本 800 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9 年 5 月出具大华核字
【2019】004221 号《历次验资复核报告》对上述出资情况予以复核确认。
额转让给杨九红。同日,陈定红与杨九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新北区)行政审批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320400000018888)。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澳弘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号 (万元) (%) (万元)
合计 800.00 100.00 800.00
万元,由新增股东途朗投资认购 44.44 万元、途阳投资认购 44.44 万元。本次增
资途朗投资、途阳投资均以 38,888,888 元认购,整体估值 77,784.78 万元,估值
不低于国众联评估机构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认定的澳弘电子及海弘电
子合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 77,470.5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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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 新 北 区 ) 行 政 审 批 局 换 发 《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于 2018 年 10 月出具的大华验字[2018]00062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8 年 10
月 26 日止,澳弘有限已收到股东途朗投资、途阳投资缴付的注册资本 88.88 万
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澳弘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号 (万元) (%) (万元)
合计 888.88 100.00 888.88
途朗投资、途阳投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七、公司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电子及海弘电子所有者权益值合计值,增资定价公允,且未对激励对象未来是否
为公司服务做出任何限制性约束,因此不构成股份支付。
(二)股份公司设立
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 3,573.1 万股新股。2020 年 10 月 21 日,经上交所批准,发
行人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澳弘电子”,股票代
码“605058”。
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溢价”人民币 556,051,710.3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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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注册资本实收 14,292.395 万元,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并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4117737977280 的《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上市及之后的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动。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42,923,950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2,923,950 100.00%
三、股份总数 142,923,950 100.00%
(二)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股比例 其中限售 质押或冻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 股数 结股数
常州途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常州途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J.P.MorganSecuritiesPLC-自
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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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其中限售 质押或冻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 股数 结股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
基金
合计 103,632,635 72.51 - -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杨九红持有公司 44.08%的股权,其所持股份不
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男,中国国籍,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陈定红直接持有本公司 18.89%的股权,通过控
制途朗投资、途阳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7.00%的股权。陈定红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
公司 25.89%的股权,其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人实施共同控制,对所有应由股东决定的重大事项采用共同协商决策的方式进
行。陈定红系杨九红女婿,陈定红、杨九红两人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和间
接控制发行人股份 10,000 万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69.97%,为发行人的实际
控制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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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无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如
下: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与发行人关系
常州途朗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途阳投资合伙 陈定红(30.27%)
、朱留平等
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25 名员工(69.73%)
五、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印制电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简称 PCB)研发、
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包括单面板、双面板和多层板等,通过“技
术适配+差异化市场战略”构建多元化市场格局,在保持智能家居、消费办公、电
源能源等传统优势应用领域的竞争力外,快速渗透到新能源汽车、AI 算力中心、
卫星互联网、工业控制、医疗设备等新的应用场景。
公司凭借安全可靠的产品和优质专业的服务通过了国内外多家大型知名企
业的严格供应商考核,并成为多家大型知名企业的“优秀供应商”或“战略供应
商”。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 LG、海信、海尔、美的、光宝、台达、EATON(伊
顿)等国内外大型知名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并与 Whirlpool(惠而浦)、BSH(博
西华)、EMERSON(艾默生)、Melecs(美乐科斯)、NPE S.r.l、Diehl(代傲)、
Katek、MIL-Solar 等知名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随着公司产品应用于 AI 算
力中心的电源控制系统、卫星互联网通信模块、工业自动化控制、精密称量仪器、
医疗显示与监测系统等,公司优质客户不断增加,且结构更加丰富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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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的印制电路板主要包括单面板、双面板和多层板等。公司产品的具
体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 产品图片 产品特点 产品应用领域
绝缘基板上仅一面具有导电图
主要用于智能家居、
单面板 形的 PCB,最基本的印制电路
电源等领域。
板。
绝缘基板的两面都有导电图形,
主要用于智能家居、
由于两面都有导电图形,一般采
双面板 电源、工控、汽车电
用金属化孔使两面的导电图形
子、网络通讯等领域。
连接起来。
有四层或四层以上导电图形的
印制电路板,多层板的内层是由 主要用于智能家居、
多层板 导电图形与绝缘粘结片叠合压 电源、工控、汽车电
制而成,外层为铜箔,经压制成 子、网络通讯等领域。
为一个整体。
(二)行业竞争格局及发行人市场地位
澳弘电子成立于 2005 年,经过近 20 年的深耕与发展,已成为中国印制电路
板行业的领先企业。通过与国内外知名企业长期稳定合作,澳弘电子树立了良好
的品牌形象,形成了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及认可度,在国内外市场均具有较强的竞
争力。澳弘电子为 CPCA 资深副理事长单位,连续多年入选 CPCA 发布的中国
PCB 百强企业,CPCA 标准委员会成员之一,并被 CPCA 评为优秀民族品牌企
业。根据中国印制电路协会(CPCA)公布的《第二十三届(2023 年)中国电子
电路行业排行榜》,内资企业中公司排名第 33 位。
①奥士康(002913.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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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成立于 2008 年 5 月,于 2017 年 12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奥士康的核心业务是研发、生产和销售高精密印制电路板,主要产品为单/双面
板、高多层板、HDI 板等。奥士康 2025 年 6 月末总资产 846,805.06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37,887.45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256,454.63
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19,584.98 万元。
②明阳电路(300739.SZ)
明阳电路成立于 2001 年 7 月,于 2018 年 2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明阳电路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备 PCB 全制
程的生产能力,产品以小批量 PCB 为主。产品类型覆盖 HDI 板、厚铜板、软硬
结合板/光模块、高频高速板、载板、半导体封测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
医疗健康、汽车电子、半导体、智能电网、通讯设备、新能源设备、商业显示、
人 工 智 能 、 服务 器 及 光 模 块 等多 个 领 域 。 明 阳电 路 2025 年 6 月 末总 资 产
营业收入 88,166.90 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4,150.75 万元。
③景旺电子(603228.SH)
景旺电子成立于 1993 年 3 月,于 2017 年 1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景旺电子主营业务为 PCB 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多层板、厚铜板、高频
高速板、金属基电路板、双面/多层柔性电路板、高密度柔性电路板、HDI 板、
刚挠结合板、特种材料 PCB、类载板及封装基板等。景旺电子 2025 年 6 月末总
资产 2,128,746.2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35,176.75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709,518.65 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64,955.10 万元。
④满坤科技(301132.SZ)
满坤科技成立于 2008 年 4 月,于 2022 年 8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满坤科技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单/双面、多
层印制电路板,产品以刚性板为主,广泛应用于通信电子、消费电子、工控安防、
汽车电子等领域。满坤科技 2025 年 6 月末总资产 290,678.59 万元,归属于上市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7,508.52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75,979.04 万元,归
属母公司净利润 6,324.38 万元。
⑤四会富仕(300852.SZ)
四会富仕成立于 2009 年 8 月,于 2020 年 7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四会富仕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高多层板、
HDI 板、厚铜板、金属基板、陶瓷基板、软硬结合板、高频高速板、埋嵌铜块基
板等,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汽车电子、通信设备、医疗器械、新能源、消费电
子等领域。四会富仕 2025 年 6 月末总资产 273,460.4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167,633.18 万元,2025 年 1-6 月度营业收入 85,965.90 万元,归属母
公司净利润 7,538.95 万元。
⑥协和电子(605258.SH)
协和电子成立于 2000 年 2 月,于 2020 年 12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协和电子主营业务为刚性印制电路板、挠性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
印制电路板的表面贴装业务(SMT),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子、高频通讯等中
高端领域。协和电子 2025 年 6 月末总资产 162,323.3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117,808.39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45,058.72 万元,归属母公
司净利润 2,895.9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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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9.95%。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
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类别 配售数量(手) 配售金额(元) 占总发行量比例(%)
原股东 521,699 521,699,000.00 89.95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57,407 57,407,000.00 9.90
主承销商包销数量 894 894,000.00 0.15
合计 580,000 580,000,000.00 100.00
占发行总量比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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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发行总量比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量(元)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道成长
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427,050,000.00 73.63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注:以上费用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其他费用包括登记费、摇号公证费和材料制作费。
二、本次发行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58,000.00 万元(58.00 万手)。向原股东优
先配售 521,699 手,即 521,699,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9.95%;网上社会公
众投资者实际认购 57,407 手,即 57,407,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90%;主承
销商包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 894 手,即 894,0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
量的 0.15%。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用的余额
已由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
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518Z017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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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
公司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 11 月
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出具《关于同意常州澳弘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2543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除发行费用 590.2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7,409.72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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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澳弘电子 0107800000688888
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澳弘电子 519902184510000
新北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澳弘电子 8110501011102875641
天宁支行
二、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580,000
手(5,800,000 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5 年 12 月 11 日(T
日)至 2031 年 12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
年 0.60%、第四年 1.00%、第五年 1.50%、第六年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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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
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
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
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
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
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
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 A 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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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 12 月 17 日,T+4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6 年 6 月 17 日至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4.04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
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
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
股票交易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
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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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
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发行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发行人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发行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
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
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可转债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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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相关
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
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
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Q=V÷P
其中:Q 为转股数量,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
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需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
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
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
计利息。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
面面值 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
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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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十三)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
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
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
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
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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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
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
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
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
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十四)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发行人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
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
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并享有同等权益。
(十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
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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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承销工作不设置承销团及分销商,由国金证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本
次发行承销工作。
(2)发行对象:
①向发行人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5 年 12
月 1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②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
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
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5 年 3 月修订)》(上证发〔2025〕42 号)的相关要求。
③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十六)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澳弘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0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澳弘电子的股份数量按每股
配售 4.058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
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4058 手可转债。实
际配售比例将根据可配售数量、可参与配售的股本基数确定。若至本次发行可转
债股权登记日(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比例
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T 日)前(含)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
比例调整公告。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配售数
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转债可认购数量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
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
出不足 1 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
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
配售总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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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42,923,950 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可参与原股东优先
配售的股本总额为 142,923,95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 0.004058 手/股计算,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580,000 手。
(十七)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
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②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③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④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转让、
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获得有
关信息;
⑦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⑧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
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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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除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
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
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
议:
①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拟修改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③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④拟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⑤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
资,以及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
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⑥公司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
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⑦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
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⑧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⑨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⑩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
大变化且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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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
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
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
②债券受托管理人;
③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
④担保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如有);
⑤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
人士。
公司制定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明确了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召集召开的程
序及表决办法、决议生效条件等。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
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
束力。
三、债券持有人议事规则
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六节 发行条款”之“二、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
款”之“(十七)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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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和担保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中证鹏元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出具《常州澳弘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
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中证鹏元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
环境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三、最近三年债券发行及其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不存在对外发行债券的情形。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无应付债券余额。
四、发行人的商业信誉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与公司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违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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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偿债措施
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月 度 度 度
流动比率(倍) 2.25 2.28 2.61 2.01
速动比率(倍) 1.88 1.90 2.15 1.6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3.28% 31.71% 25.79% 35.53%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
利息保障倍数(倍) 183.72 172.59 46.08 25.69
注:主要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指标整体呈上升趋势,短期偿债能力
逐步增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6.93%、29.06%、34.16%
及 33.67%,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处于相对合理的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25.69、46.08、172.59 及 183.72,能够
有效保障支付借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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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大华审字[2023]002984 号和大华审字[2024]0011001583 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518Z078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94,982,121.88 829,328,699.12 577,570,620.59 616,565,575.67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8,320,867.23 316,692,166.68 306,835,216.67 268,582,051.89
应收票据 104,684,420.32 72,092,272.94 46,947,249.91 38,565,509.93
应收账款 383,047,660.09 374,652,099.77 317,015,570.76 347,970,124.08
应收款项融资 42,120,835.94 45,690,499.33 98,167,884.84 90,051,013.18
预付款项 403,910.87 261,155.52 422,282.49 402,009.76
其他应收款 1,896,657.95 2,044,834.86 1,836,020.58 2,700,774.60
存货 274,822,483.23 291,531,088.43 250,847,363.94 280,653,388.91
合同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5,766,645.30 3,157,047.73 1,578,830.73 72,007,530.26
流动资产合计 1,866,045,602.81 1,935,449,864.38 1,601,221,040.51 1,717,497,978.28
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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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长期股权投资 - - - -
其 他 权益 工 具 投
- - - -
资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574,177,932.46 593,458,101.99 600,741,058.40 564,784,210.48
在建工程 83,784,463.09 2,207,367.18 3,562,463.79 68,109,008.41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51,729,705.76 53,341,144.87 55,592,835.37 57,388,438.70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082,581.88 11,886,521.18 11,501,046.62 9,726,740.8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63,365.69 16,248,069.64 10,057,232.43 4,132,048.91
非流动资产合计 722,438,048.88 677,141,204.86 681,454,636.61 704,140,447.35
资产总计 2,588,483,651.69 2,612,591,069.24 2,282,675,677.12 2,421,638,425.6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1,904,963.18 167,780,476.23 93,000,000.00 174,696,220.08
交易性金融负债 70,799.95 - 2,801,260.00 475,800.00
应付票据 385,685,074.30 311,253,703.50 193,864,416.25 229,046,920.24
应付账款 306,490,079.09 296,850,014.07 252,256,188.79 388,694,938.13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1,617,096.27 364,934.70 2,762,065.65 2,170,762.51
应付职工薪酬 27,350,441.73 41,917,693.18 42,228,156.47 40,258,966.25
应交税费 8,726,035.86 10,778,802.02 9,645,622.31 3,425,206.62
其他应付款 17,489,569.56 18,800,504.96 16,937,169.53 13,671,581.97
一 年 内到 期 的 非
- - - -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3,255.69 28,180.53 57,441.37 263,890.11
流动负债合计 829,367,315.63 847,774,309.19 613,552,320.37 852,704,285.91
非流动负债: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长期借款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租赁负债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24,767,835.71 27,013,917.71 31,338,126.04 27,711,116.9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507,438.99 17,764,225.83 18,484,656.24 13,783,962.88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2,275,274.70 44,778,143.54 49,822,782.28 41,495,079.84
负债合计 871,642,590.33 892,552,452.73 663,375,102.65 894,199,365.75
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
股本 142,923,950.00 142,923,950.00 142,923,950.00 142,923,95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资本公积 781,155,434.10 781,155,434.10 781,155,434.10 781,155,434.10
减:库存股 - - - -
专项储备 - - - -
其它综合收益 14,051,394.30 12,241,323.42 10,124,675.42 8,310,547.77
盈余公积 39,937,390.23 39,937,390.23 32,139,147.35 24,599,630.65
未分配利润 738,772,892.73 743,780,518.76 652,957,367.60 570,449,497.36
归 属 于母 公 司 所
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16,841,061.36 1,720,038,616.51 1,619,300,574.47 1,527,439,059.88
负 债和 所 有者 权
益总计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673,738,421.76 1,293,004,000.87 1,082,448,590.25 1,126,155,317.10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其中:营业收入 673,738,421.76 1,293,004,000.87 1,082,448,590.25 1,126,155,317.10
二、营业总成本 588,216,000.52 1,145,591,071.61 948,342,248.83 985,362,085.17
其中:营业成本 523,464,356.38 1,008,633,239.51 816,070,500.85 871,895,907.36
税金及附加 4,695,446.26 7,960,894.58 5,862,634.22 4,513,611.16
销售费用 9,124,762.71 19,860,345.12 17,719,864.28 17,050,329.71
管理费用 31,708,710.73 68,191,068.08 70,643,487.55 67,680,399.05
研发费用 34,067,305.34 65,555,870.25 56,162,803.88 54,637,885.46
财务费用 -14,844,580.90 -24,610,345.93 -18,117,041.95 -30,416,047.57
其中:利息费用 485,851.52 907,041.82 3,262,301.19 5,935,154.75
利息收入 17,228,261.84 24,764,070.70 17,167,823.91 13,479,643.09
加:其他收益 5,714,874.20 12,202,884.02 9,760,892.46 6,708,303.01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 - - -
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 950,067.28 692,166.68 -1,072,295.22 1,915,415.39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418,403.92 -2,280,963.36 218,547.76 -1,435,513.93
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4,413,435.26 -20,934,207.65 -16,689,728.16 -13,876,651.28
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192,769.24 -261,195.30 30,078.23 1,068,780.28
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0,000.04 517,909.87 5,286,034.47 28,282.92
减:营业外支出 910,029.83 407,535.12 137,240.47 103,382.62
四、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8,030,237.83 14,140,857.63 14,125,942.33 13,472,601.42
五、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
分类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净亏损以“-”号
填列)
(净亏损以“-”号 - - - -
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
分类
有者的净利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1,810,070.88 2,116,648.00 1,814,127.65 6,163,451.06
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 - - -
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差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
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82,556,814.85 143,615,227.04 134,738,699.59 139,238,756.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 - - -
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6 0.99 0.93 0.9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6 0.99 0.93 0.93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收到的税费返还 6,466,237.79 7,034,066.89 14,673,450.95 56,162,207.2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8,429,751.34 1,158,824,893.11 961,800,746.88 981,131,280.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087,126.79 25,352,697.26 24,958,120.39 30,529,162.9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4,501,421.00 885,525,254.20 774,986,421.04 797,563,716.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12,000,000.00 1,137,000,000.00 475,000,000.00 95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 163,498.11 41,000.00 2,268,000.00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 - - -
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 - -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5,206,423.97 1,157,894,903.05 490,588,883.78 968,717,440.8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99,020,321.14 57,521,111.52 155,052,557.06 321,269,049.87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53,300,000.00 1,151,000,000.00 442,000,000.00 850,9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 - - -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 - -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2,320,321.14 1,208,521,111.52 597,052,557.06 1,172,169,049.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 - - -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1,992,000.00 255,980,476.23 93,000,000.00 168,738,333.3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3,549,848.86 282,606,428.82 145,283,983.89 236,727,015.6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7,780,476.23 181,200,000.00 176,009,500.00 177,935,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
- - - -
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 28,002,025.33 36,826,700.43 36,167,548.87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3,789,412.49 252,986,252.15 259,202,906.70 263,023,176.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60,239,563.63 29,620,176.67 -113,918,922.81 -26,296,160.39
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184,161.04 1,720,303.54 5,804,074.87 19,885,865.99
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比率(倍) 2.25 2.28 2.61 2.01
速动比率(倍) 1.88 1.90 2.15 1.6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3.28% 31.71% 25.79% 35.53%
资产负债率(合并) 33.67% 34.16% 29.06% 36.9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股)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43 3.61 3.14 3.32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存货周转率(次) 4.23 4.23 3.68 3.50
利息保障倍数(倍) 183.72 172.59 46.08 25.6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06% 5.07% 5.19% 4.8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53 1.78 -0.19 -0.18
注:主要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化处理;
(三)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要求
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 收益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58 0.56 0.5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47 0.99 0.99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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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00 0.93 0.93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计算公式如下:
①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
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
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
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
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②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
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
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
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23 年修订)》的要求编制,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9.28 -26.36 -8.93 106.8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
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27.65 241.57 709.24 445.09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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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90.00 11.28 26.82 -7.51
入和支出
合计 264.80 2,119.36 2,174.68 1,880.95
减:所得税影响额 39.72 317.90 326.20 282.1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
益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
常性损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 - -
三、财务信息审阅
投资者欲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浏览
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债转股后对公司股权的影响
如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 34.04 元/股计算,且不考虑
发行费用,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 58,000 万元,总股本增加约 1,704.38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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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本次可转债是否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公司本次可转债未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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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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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可转
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
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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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基本情况
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冉云
住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电话: 021-68826801
传真: 021-68826800
保荐代表人: 郭煜焘、宋滨
项目协办人: 应孙权
项目组成员: 梁逸霄、杨盛、刘金龙、张培、黄学鹏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保荐人国金证券认为: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有关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同意保荐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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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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