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银: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3 21: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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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6-003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满足资金需求,
本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公司债券,具体公告如下:
   一、关于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公司经过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
券政策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概述
   (一)票面金额及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含 10.00 亿元),
采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安排提请公司股东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
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一次或分期发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为单一期限品
种,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结构根据相关规
定及发行前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
  (五)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询价结
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七)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符合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
的合规用途(最终用途以审核为准)。
  (八)增信措施
  本次债券无担保。
  (九)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
承销。
  (十)挂牌转让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债券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转让交易。
  (十一)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之
日起,至获取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之日满 12 个
月之日止。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
相关事项
  为提高本公司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全
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
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
品种、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利息支付方式、发行方式及分期
安排、发行时机、募集资金用途、是否设置及如何设置调整
票面利率条款、赎回条款和/或回售条款等其他含权条款、
评级安排、具体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上市事宜等
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为前述发行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发行申报事宜;
  (三)聘请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四)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执行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必要文件、合同、协议等法律文
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调整;
     (五)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
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
展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六)为相关发行设立专项账户;
     (七)办理与前述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及交易流通有关
的事宜;
     (八)办理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九)采取所有必要行动,决定或办理与前述本次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为前
述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
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交
易流通有关的上述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持续至本
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
止。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
信主体。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及上述授权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
施,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发行公司债券的进展情
况。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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