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0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股票已满足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豪美转债”当期转股价17.23元/股的130%(即22.40
元/股)。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触发了“豪美转债”赎回条款。
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暂不行使“豪美转债”的提前赎
回权利,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三个月内(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4月29
日)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以2026年4月29日后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若“豪
美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
使“豪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豪美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月
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316.57万元。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025号)。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196号文同意,
公司发行的82,400万元可转债于2022年3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豪美转债”,债券代码“127053”。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
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月28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7月2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1月23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1.51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
格为17.23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元/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豪美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原来的21.51元/股调整为21.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9日(除
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豪美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
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提议;2023年5月12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
价格的议案》,同意将“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1.29元/股向下修正为
(公告编号:2023-059)。
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97元/股调整为17.7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因权益分派调整“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73元/股调整为17.5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
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见公司2025年5月19日披露的《关于因权
益分派调整“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
股计划,其中70%及以上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见公司2025
年4月23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截至2025年9月24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注销事宜,共注销
股份5,158,824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2.02%。本次回购账户部分股份注销完
成后,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规定,“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由17.57元/
股调整为17.23元/股。具体见公司2025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
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五)可转债回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
意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
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美转
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公司2023年4月12日披露了《关于“豪美转债”回售
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豪美转债”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的议案》,同
意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
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
项目”。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美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公司
于2025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豪美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元(含息、税)。
二、“豪美转债”赎回条款和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豪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计算。
(二)本次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9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在连续30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豪美转债”当期转股价17.23元/股
的130%(即22.40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触发“豪美转债”赎
回条款。
三、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前赎回“豪美转债”的议案》,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及“豪美转债”转股情况,为
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豪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同
意在未来三个月内(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4月29日),“豪美转债”赎回条款
触发时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以2026年4月29日后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若“豪
美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行
使“豪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
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豪美转债”的情况及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豪美转
债”的计划
管理人员在本次“豪美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豪美转债”
情况。
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豪美转债”的计划。如未
来上述主体拟减持“豪美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减持,
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认为:
豪美新材本次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国泰海通证券对公司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