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债券代码:127094 债券简称:红墙转债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红墙转债”存在被质押或
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解除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
强制赎回的情形。
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
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3月11日期间,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不低于“红墙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13.57元/股),已触
发《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红墙转债”的议案》,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优化公司
资本结构,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
红墙转债”提前赎回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红墙转债”赎回的全部相
关事宜。现将“红墙转债”提前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25日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600.00万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码“127094”,转股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9年10月17日,转股的初始价格
为10.89元/股。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披露了《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4)、《关于红墙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红墙转债”转股价格由 10.89 元/股调整为 10.7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了《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5)、《关于红墙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红墙转债”转股价格由 10.74 元/股调整为 10.4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墙转债”转股价格为 10.44 元/股。
二、“红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规定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
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照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计算。
三、本次触发“红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6 年 1 月 26 日至 2026 年 3 月 11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何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红墙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即 13.57 元/股),已触发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
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提前赎回“红墙转债”的议案》,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优化公司
资本结构,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红
墙转债”提前赎回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红墙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
事宜。
四、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红墙转债”赎回
价格为 100.49 元/张(含息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1.0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10月18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
回日(2026年4月15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179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1.00%*179/365≈0.49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49=100.49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
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14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红
墙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026年4月14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红墙转债”。本次赎回完成
后,“红墙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为赎回款到达“红墙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红墙转债”赎回款将通过
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红墙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广东红墙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2-6113907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红墙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
减持“红墙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红墙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红
墙转债”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
公司。
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
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