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 关于“盈峰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0: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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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6-027 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或“公司”)股票
自 2026 年 4 月 10 日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期间,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
“盈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7.67 元/股)的 130%(即 9.971 元/股);如果
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130%(含),将会触发《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若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
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
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盈峰转债”基本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9 号),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公开发行了 1,476.1896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147,618.96 万元,期限 6 年。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6-027 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147,618.96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27024.SZ”。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起至 2026 年 11 月 3 日止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告编号:2021-054 号),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8 日。根据《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自 2021 年 7 月 8 日起生效。
告编号:2022-054 号),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7 月 20 日。根据《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自 2022 年 7 月 20 日起生效。
告编号:2023-035 号),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7 月 18 日。根据《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6-027 号
自 2023 年 7 月 18 日起生效。
编号:2024-044 号),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
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3,166,941,5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1.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7
月 16 日。根据《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起由原来的
告编号:2025-047 号),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
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3,166,943,3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8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7 月 28 日。根据《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起由原
来的 7.86 元/股调整为 7.6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7 月 28 日起生
效。
   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当期“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 70%,且“盈峰转债”处于最后两个
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盈峰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本次回售申报期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结果明细表》,“盈峰转债”(债
券代码:127024)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10 张,回售金额为 1,002.22 元(含
息 税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盈峰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盈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6-027 号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盈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关于“盈峰转债”预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具体说明
不低于“盈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7.67 元/股)的 130%(即 9.971 元/股)。
  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130%(含),将触发“盈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若触发有条件
赎回条款,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
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其他说明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6-027 号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
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触发“盈峰转债”赎回条款后,召开董事会审
议确定本次是否赎回“盈峰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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