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8562.SZ 债券简称:23 绿电 G1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
债券(第一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
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持有人: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名为“天津中绿电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1”)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开发行了本期债券。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本期债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根据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天津中绿电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
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现定于 2026 年 5 月 6 日至 5 月 12 日召开
本期债券 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年 12 月 31 日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证券简称由“中绿电”变更为“绿发电力”,启用日期: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
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
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债项评级为 AAA。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30 日。
(四)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6 日至 5 月 12 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6 年 5 月 6 日至 5 月 12 日。
(六)召开地点:非现场形式。
(七)召开方式:线上方式。按照简化程序召开,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
登记。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倘若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方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
日内(即 2026 年 5 月 12 日前)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复受
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本公告所涉方案。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 2026 年 4 月
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2、发行人;3、受托管理人;4、发行人
聘请的律师;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关于“23 绿电 G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本次议案的内容主要是关于“23 绿电 G1”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的提议。公
司预计此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偿债能力以及
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影响。(议案内容详见附件 3)
四、决议效力
(一)经公司及受托管理人审慎研究,本次会议将简化会议决议表决方式,针
对本次会议议案,如持有人持反对意见,请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即
(dingyx@citics.com),并在会议表决截止前(即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 17:00 前)通
过邮寄方式送至中信证券处(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律效力。若会议表决回执扫描件与原件不一致,则以扫描件为准;如上述时间内未
收到相关材料,则视为债券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事项无异议,即同意本次议案。
提出异议时具体需准备的文件如下:
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
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
的证明文件)。
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
材料以及异议函(详见附件 2)在异议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快递方式等书面
方式送至受托管理人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及异议函的债券持有人,
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二)债券持有人提出异议时,每一张未偿还债券拥有一票异议权。未填、错
填、字迹无法辨认的异议函均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三)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他与本次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
个人所持债券没有提出异议权利,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
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异议函采取记名方式提出异议。
(五)异议期届满后,受托管理人根据异议期收到异议函情况,确认债券持有
人会议议案是否获得通过。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债券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事项无
异议,即同意本次议案。
(六)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将与异议人积极沟通,并视
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
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将立即终止。
(七)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
相关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
律意见书。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使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
(二)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受托管理人将以公告方式在异议期结束前发出补
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六、其他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1 层
联系电话:15210341804
联系人:丁宇星
邮政编码:100026
电子邮箱:dingyx@citics.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3 号山水广场 A 座
联系电话:010-85727719
联系人:毕力格图
邮政编码:100020
电子邮箱:251034223@qq.com
七、附件
附件 1:“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
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通知之异议函
附件 3:关于“23 绿电 G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以下为盖章页及附件,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通知》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
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和异议权。委托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
署日起至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本单位/本人口对/口不对本次会议召开方式提出异议。如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本单位/本人口对/口不对《关于“23绿电G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提出异
议。如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关于“23 绿电 G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议案
决票。
委托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通知之异议函
是
请确认投资者是否为以下类型 否
(选择“是”则无表决权)
或个人。
本单位/本人已经按照《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方案进行了审议。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召开方式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本单位/本人对《关于“23绿电G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提出异议,理
由如下: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如有):
代理人(签字)(如有):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关于“23绿电G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具体情
况,由于项目投放导致发行人资金使用需求变化,为提高“23绿电G1”的资金使用效
率,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发行人拟对本期债券募
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
一、募集资金原计划使用情况
(一)项目建设投资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165,000.00万元拟用于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投资,项目基本
情况如下:
项目建设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拟使用本期
项目名 建设主 注1 资金来
序号 装机容量 所在 项目总投资 注 债券募集资
称 体 源 2
地 金
风电装机
伊犁
尼勒克 哈萨
瓦、光伏 县绿发 本 金
千瓦风 治州
万千瓦, 源有限 行借款
光项目 尼勒
共计 400 公司 80%
克县
万千瓦
巴音
若羌县 自筹资
若羌 郭楞
光伏装机 绿发电 本 金
千瓦光 自治
瓦 有限公 行借款
伏项目 州若
司 80%
羌县
合计 3,065,078.16 - 165,000.00
注 1:项目总投资金额为项目备案、批复核准文件上所列示金额。
注 2:发行人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确保自筹资本金投入到位。
(二)偿还有息债务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 35,000.00 万元拟用于偿还发行人子公司有息债务,即鲁能
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21 鲁能新能 GN001),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
债券起息 债券到期 债券回售
发行人 债券简称 债券余额 集资金金
日 日 日
额
鲁能新能源
(集团)有 2021/1/27 2026/1/27 2024/1/27 100,000.00 35,000.00
能 GN001
限公司
注:本表格内的信息为截止至2023年12月26日的数据。
二、募集资金拟变更情况
发行人拟将原计划直接用于“尼勒克 400 万千瓦风光项目”和“若羌 400 万千瓦光
伏项目”的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8,931.39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调
整为拟用于“中绿电木垒 100 万千瓦风电项目”、“中绿电若羌 50 万千瓦/200 万千瓦
时储能项目”和“中绿电(乌海)储能有限公司乌海市 20 万千瓦/80 万千瓦时固态电
池储能电站项目”等 3 个项目的建设及前期资金置换。调整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
途具体明细如下:
(一)项目建设投资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127,478.80万元已用于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投资,项目基本
情况如下:
项目建设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资金
项目名 建设主 注1 注 已使用本期债
序号 装机容量 所在 项目总投资 来源
称 体 券募集资金
地 2
风电装机 自 筹
伊犁
尼勒克 哈萨
瓦、光伏 县绿发 金
千瓦风 治州
万千瓦, 源有限 银 行
光项目 尼勒
共计 400 公司 借 款
克县
万千瓦 80%
项目 资金
项目名 建设主 注1 注 已使用本期债
序号 装机容量 所在 项目总投资 来源
称 体 券募集资金
地 2
自 筹
巴音
若羌县 资 本
若羌 郭楞
光伏装机 绿发电 金
千瓦光 自治
瓦 有限公 银 行
伏项目 州若
司 借 款
羌县
合计 3,065,078.16 - 127,478.80
注 1:项目总投资金额为项目备案、批复核准文件上所列示金额。
注 2:发行人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确保自筹资本金投入到位。
(二)偿还有息债务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 35,000.00 万元已用于偿还发行人子公司有息债务,即鲁能
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21 鲁能新能 GN001),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使本期
债券起息 债券到期 债券回售
发行人 债券简称 债券余额 用募集资
日 日 日
金金额
鲁能新能源 21 鲁能
(集团)有 新能 2021/1/27 2026/1/27 2024/1/27 0 35,000.00
限公司 GN001
注:本表格内的信息为截止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的数据。
(三)新增的 3 个项目的建设及前期资金置换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剩余 38,931.39 万元拟用于 3 个项目的建设及前期资金置
换,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千瓦、万元
拟使用本
序 项目所在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装机容量 建设主体 期债券募
号 地 资 用途
集资金
全部置换
中绿电木
木垒绿发 过去 12 个
垒 100 万 新疆昌吉
千瓦风电 州木垒县
有限公司 有资金投
项目
入
中绿电若 全部置换
中绿电 新疆巴音
羌 50 万千 过去 12 个
(若羌) 郭楞蒙古
储能科技 自治州若
千瓦时储 有资金投
有限公司 羌县
能项目 入
中绿电
(乌海) 内蒙古自
储能有限 治区乌海 全部置换
中绿电
公司乌海 市海勃湾 过去 12 个
(乌海)
储能有限
瓦/80 万千 术产业开 有资金投
公司
瓦时固态 发区产业 入
电池储能 园
电站项目
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均已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办理项目备案或核准批复、用
地预审、环评批复等合规性手续。
发行人承诺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仍符合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途要求,募集
领域、具有碳减排效益,符合绿色碳中和公司债券有关要求。
三、募集资金变更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影响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偿债能力。发行人仍将
按照“23 绿电 G1”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投资者保护机制来保护投资者权益。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公开发行的“23 绿电 G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根据上述
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特提请本次
适用简化程序召开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并表决:关于发行人调整“23 绿电 G1”
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以上事项,请各位债券持有人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