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6-028
转债代码:118003 转债简称:华兴转债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华兴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华兴转债”提前赎回,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期间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 赎回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8 日
? 赎回价格:100.8433 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6 年 5 月 19 日
? 最后交易日:2026 年 5 月 13 日
? 截至 2026 年 5 月 6 日收市后,距离 2026 年 5 月 13 日(即“华兴转债”
最后交易日)仅剩 5 个交易日,2026 年 5 月 13 日为“华兴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 最后转股日:2026 年 5 月 18 日
? 截至 2026 年 5 月 6 日收市后,距离 2026 年 5 月 18 日(即“华兴转债”
最后转股日)仅剩 8 个交易日,2026 年 5 月 18 日为“华兴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华兴转债”将自 2026 年 5 月 19 日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华兴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利息(即 100.8433 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会面临较大投资损
失。
? 特提醒“华兴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出现的
投资损失。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6 年 3 月 11 日至
“华兴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34.086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苏州华
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华兴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在册的“华兴转债”全部赎回。
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
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华兴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华兴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值的 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触发情况
自 2026 年 3 月 11 日至 2026 年 4 月 22 日期间满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华兴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34.086 元/
股)的情形,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5 年 5 月 18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兴转债”的全部持有
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8433 元/张。
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5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8 日),票面利率为 1.80%。
计息天数:自起息日 2025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6 年 5 月 19 日(算头不算尾)
共计 171 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1.80%×171/365≈0.8433 元/
张(四舍五入后保留四位小数)。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8433=100.8433 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华兴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华
兴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
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6 年 5 月 19 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
兴转债”将全部被冻结。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6 年 5 月 19 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
相应的“华兴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
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
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 2026 年 5 月 6 日收市后,距离 2026 年 5 月 13 日(即“华兴转债”最后
交易日)仅剩 5 个交易日,2026 年 5 月 13 日为“华兴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
离 2026 年 5 月 18 日(即“华兴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 8 个交易日,2026 年 5
月 18 日为“华兴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 2026 年 5 月 19 日起,本公司的“华兴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
定,
“华兴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金额为 100.8433 元人民币
(税前)
,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 100.6746 元人民币(税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
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
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定,对于持有“华兴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每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 100.8433 元人民币(税前)。
非居民企业,
《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
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
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因此,对于持有“华
兴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 QFII、RQFII),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
赎回款,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8433 元。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 2026 年 5 月 6 日收市后,距离 2026 年 5 月 13 日(即“华兴转债”
最后交易日)仅剩 5 个交易日,2026 年 5 月 13 日为“华兴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距离 2026 年 5 月 18 日(即“华兴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 8 个交易日,2026 年
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华兴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
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华兴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
易和转股,将按照 100.8433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
“华兴转
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华兴转债”二级市场价格(2026 年 5 月 6 日收盘价为 200.130
元/张)与赎回价格(100.8433 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
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五)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所持
可转债面临赎回的情况下,考虑到其所持可转债不能转换为公司股票,如果公司
按事先约定的赎回条款确定的赎回价格低于投资者取得可转债的价格(或成本),
投资者存在因赎回价格较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特提醒“华兴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
资损失。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8816 8694
电子邮箱:ir@hyc.com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