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6-054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回完成后,
“蓝帆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此提醒“蓝帆转债”持有人注意
在转股期内转股。
“蓝帆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蓝帆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
转股价格为 7.95 元/股。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蓝帆医疗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现
将“蓝帆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深证上〔2020〕523 号”文同意,公司
,
债券代码“12810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6 月 3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3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5 月 27 日)止。
二、“蓝帆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的票面面值的 108%(含最后一期利息)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蓝帆转债”到期合计兑付 108 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三、“蓝帆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
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 20 个交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 3 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
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 3 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蓝帆转债”到期日为 2026 年 5 月 27 日,根据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 2026 年
“蓝帆转债”将于 2026 年 5 月
月 27 日),
“蓝帆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蓝帆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目前转股价格为 7.95 元/股。
四、“蓝帆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
“蓝帆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 2026 年 5 月 27 日,到期兑付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蓝帆转债”持有人。
五、“蓝帆转债”到期兑付金额及资金发放日
“蓝帆转债”到期合计兑付 108 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到期兑付资
金发放日为 2026 年 5 月 28 日。
六、“蓝帆转债”兑付方法
“蓝帆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将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通过托管券商划入“蓝帆转
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七、“蓝帆转债”摘牌日
“蓝帆转债”摘牌日为 2026 年 5 月 28 日。自 2026 年 5 月 28 日起,“蓝帆转债”
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蓝帆转债”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蓝帆转债”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应履行纳税义务,征税税率为利息额
的 20%。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的 108%(含最后一期
利息 2%)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蓝帆转债”。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蓝帆
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8 元(税前),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107.60 元(税后),
最终代扣代缴金额以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意见为准,有关情况请咨询各兑付机
构所在地税务部门。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
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缴付,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代扣代缴义
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将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如纳税人所在地存在相关减免上
述所得税的税收政策,纳税人可以按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申请办理减免或退税。
持有“蓝帆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简称“QFII”和“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
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的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值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蓝帆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108 元(含税)
。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
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应的纳税义务。
九、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蓝帆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管理部
咨询电话:0533-7871008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