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9676 债券简称:21深能01
债券代码:149677 债券简称:21深能02
债券代码:149927 债券简称:22深能02
债券代码:149984 债券简称:22深能Y2
债券代码:148628 债券简称:24深能Y1
债券代码:148687 债券简称:24深能01
债券代码:524032 债券简称:24深能Y2
债券代码:524352 债券简称:25深能YK01
债券代码:524705 债券简称:26深能Y1
债券代码:524744 债券简称:26深能Y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1 深能 01,债券代码:149676;品种二债券
简称:21 深能 02,债券代码:149677)、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2 深能 02,
债券代码:149927)、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2 深能 Y2,债券代码:
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 深能 Y1,债券代码:148628)、深圳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
简称:24 深能 01,债券代码:148687)、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4 深能 Y2,债
券代码:524032)、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5 深能 YK01,债券代码:
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6 深能 Y1,债券代码:524705)和深圳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26 深能 Y2,债券代码:524744)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全
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和相关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公司拟变更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情况
(一)前任审计机构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毕马威华振)。毕马威华振已连续 5 年(2021 年-2025 年)为公司提供年
报审计服务,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原因及决策程序
根据国资监管相关要求,主审、参审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办同一家企业年审
业务不得超过 5 年。公司于 2021 年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的
年度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根据国资监管
要求须予以更换。公司按照要求组织审计机构招标工作,根据评标结果,拟聘请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
度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在查阅安永华明有关资格证书、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文件后,对安永
华明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一致认可安永华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聘请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董事会八届四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费为人民币 190 万元;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30 万元。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
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
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审计收费总额
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
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
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
业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
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公司与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毕马威华振就变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毕马威华振
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安永华明与毕马威华振
进行沟通,并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目前双方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
后续将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持续沟通。
中金公司作为债券简称:21 深能 01、21 深能 02、22 深能 02、22 深能 Y2、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在获悉相关事项后,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和相关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金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
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规定和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