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53 股票简称:龙建股份
股票代码:110100 股票简称:龙建转债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二〇二六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龙
建股份与中银证券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出具的
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银证券对本报告中所
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内容据以作为中银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
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银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相关用语具有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中银证券作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建股份”、“公司”或
“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
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以及公司的相关公告,现就本次可转债本期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龙建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于
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取得黑龙江
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龙建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黑建投发
[2022]234 号),并经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龙建路
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1496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龙建股份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4,339,622.6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5,660,377.37 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于 2026 年 2 月 2 日对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6】000021
号)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6 年 2 月
债”。
二、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龙建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010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00,000.00 万元(1,000.00 万张,100.00 万
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00,000.00 万元(1,000.00 万张,100.00 万
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6 年 2 月 12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起止日期:2026 年 1 月 22 日至 2032 年 1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息)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6 年 7 月 28 日至 2032 年 1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
三、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
公司原委托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就本
次可转债事项进行信用评级及后续年度跟踪评级。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工
作安排,经公司与中诚信友好协商,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起不再委托中诚
信开展“龙建转债”的后续年度跟踪评级服务。公司拟委托安融信用评级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安融”)对“龙建转债”(债券代码:110100)进行跟踪信用
评级。
安融基本信息如下:
新任信用评级机构:安融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汇园 11 号楼 8 层东翼 808
经营范围:企业信用评级服务;企业信用评估;经济贸易咨询;财务咨询
(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
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
料);投资咨询;出租商业用房。(“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
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
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相关资质:安融具有开展本次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的相关资质。截至本
报告出具日,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等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信用评
级机构变更事项无需经“龙建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
项已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安融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龙建转债”开
展信用评级工作,敬请债券持有人和投资者注意。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本次信用评级机构变更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属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活
动范围,未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银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公司进行了沟通,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
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银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资
信状况、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
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
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