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6-76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温
氏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90%,存在触发《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即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的可能性。
若触发以上条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
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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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1〕43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9,29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1年4月2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
交易,债券简称“温氏转债”,债券代码“123107”。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
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4月2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1年10月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3月28日)止,目
前处于转股期。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温氏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7.82元/股。截至本公告日,
“温
氏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16.29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后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调整日 披露时间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元)
详见《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3)
详见《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3)
详见《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
余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
成暨不调整“温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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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1)
详见《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3)
详见《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96)
详见《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9)
详见《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3)
详见《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82)
详见《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详见《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0)
详见《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6)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
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
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
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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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
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
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
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说明
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件。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公司
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
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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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
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温氏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
于2021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
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766-2292926进行咨询。敬请广大投资者
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