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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股份: 龙建股份关于“龙建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4 17: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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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债券代码:110100        债券简称:龙建转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建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债代码:110100
   ? 转债简称:龙建转债
   ? 转股价格:4.63 元/股
   ? 转股期:2026 年 7 月 28 日至 2032 年 1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
券》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 5 个交易日前及时披
露提示性公告。”自 2026 年 5 月 22 日至 2026 年 6 月 4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预计触发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
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
复》
 (证监许可〔2025〕1496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龙建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00,000 张,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4,339,622.63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985,660,377.37 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 2026 年 1 月 28 日(T+4 日)起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6
年 7 月 28 日至 2032 年 1 月 21 日止。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34 号文同意,公司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债券代码“110100”,债券简称“龙建转债”。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及修正程序具体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
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
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
停转股时期(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6 年 5 月 22 日起算,
截至 2026 年 6 月 4 日收盘,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 80%(3.70 元/股)
                    ,若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继续满足相关条件的,将可能触发“龙建转债”的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
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
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
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
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
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
转股价格。”公司将依据上述规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审议
程序及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触发“龙建转
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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