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债券 - 债市公告 - 正文

深圳华强: 关于控股股东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0 19:14:4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第三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第三期)将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进入换股期。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
不代表债券持有人将立即或全部换股。债券持有人后续是否换股、换股时间及换
股数量,将根据债券持有人安排确定。经测算,即使本期债券全部按当前换股价
格完成换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亦不会发生变化。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25
华强 E3”,债券代码“117245”,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3 亿元,债券期限为 3 年,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控股股东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
发行完成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华强集团的通知,根据《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
债券将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为 2026 年 6 月 17 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15 日止,当前换股价格为 29.87 元/股。
   截至本公告日,华强集团持有公司 673,194,804 股股份(含通过华强集团-
金圆统一证券-25 华强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 华
强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和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 华强 E3 担保及信托财
产专户的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36%。按本期债券发行规模及当前换股价
格测算,假设本期债券全部用于交换公司股份,换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
为 4.16%,在此情形下,华强集团仍将持有公司 60.20%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
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不代表债券持有人将立即或全部换股。债券持有人后
续是否换股、换股时间及换股数量,将根据债券持有人安排确定。公司将根据相
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深圳华强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