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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弘电子: 澳弘电子关于“澳弘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0 20: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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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5
债券代码:111024           证券简称:澳弘转债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澳弘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价格:34.04 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6 年 6 月 17 日至 2031 年 12 月 10 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43号)同意注册,常州
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1号)同意,公司58,000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1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澳
弘转债”,债券代码“111024”。
   根据《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澳弘转债”自2026年6月1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
司股份。
   二、澳弘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 58,000.00 万元
   (二)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张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第四年 1.00%、
第五年 1.50%、第六年 2.00%
  (四)债券期限:六年,自 2025 年 12 月 11 日至 2031 年 12 月 10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6 年 6 月 17 日至 2031 年 12 月 10 日
  (六)转股价格:34.04 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票。
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兑付。
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6年6月17日至2031年12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三)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
(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
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无限售条件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
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
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澳弘转债”采用每年付息1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
日,即2025年12月11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
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价格为34.04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最新转股价
格为34.04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
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
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
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发行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发行人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发行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
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
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可转债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相关
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
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澳弘转债”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其摘要。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19-85486158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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