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0 证券简称:隆盛科技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 99 号)
二〇二六年八月
公司声明
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审批机
关的审核注册。
六、本预案中如有涉及投资效益或业绩预测等内容,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
资者及其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
差异,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方可实施。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合计 77,044.67 71,254.33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
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
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扣
募集资金总 实际使用募
项目 除发行费用 备注
额 集资金金额
后的净额
截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募
象发行股票
金专项账户已销户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五、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向公司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的具体比例及数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
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
中予以披露。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
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具体方案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隆盛科技、公司、本公司 指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本次发行 指
公司债券的行为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预案、本预案 指
公司债券预案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可转债 指 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
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约定的价
转股 指
格和程序转换为公司股票的过程
债券持有人可以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
转股期 指
公司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时,债券持
转股价格 指
有人需支付的每股价格
债券持有人 指 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议规则
公司章程 指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股东会 指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最近三年、报告期 指 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元、万元 指 如未特别指明,则代表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预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
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
上略有差异,这些差异可能因四舍五入造成。
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隆盛科技董事会对
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71,254.33 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
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
平,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
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
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
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
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债券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
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
自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日至募集说明书公告日期间发生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事项,则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按经过
相应除权调整后的数值确定)和股票面值。
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
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
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
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
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
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
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
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
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
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
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转股数量,V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
债券票面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 0.01
元。
(十一)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
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1)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本数);
(2)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t×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t: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
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
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
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
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
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
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
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
回售权。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
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
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
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一)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
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
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数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
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认
购优先配售的金额,将通过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网上发行。如仍出现认购不足,则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
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若公司发生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
行股份回购而导致减资的情形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不得因此要求公司提前清偿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
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
其他义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1)当公司提出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
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变更
本次可转债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
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
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或公司为维护
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
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方案作出决议;
(4)当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
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7)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
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作出决议;
(8)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
其他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
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或公司为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
请破产;
(4)拟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
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债券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及以上的债券持
有人;
(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1,254.33 万元(含本数),扣除
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合计 77,044.67 71,254.33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
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
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十八)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
金必须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二十)评级事项
公司将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
报告。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公司已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23 年
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北京大华审字[2024]00000358 号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德皓审字[2025]00000947 号、
德皓审字[2026]0000189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11,692,530.31 342,142,582.75 380,672,311.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6,902,213.61 332,155,703.87 353,425,697.62
应收票据 26,086,132.15 20,352,619.24 16,799,510.74
应收账款 839,963,304.95 834,661,800.01 695,495,933.88
应收款项融资 126,449,111.82 88,706,482.71 95,506,041.72
预付款项 95,901,365.21 17,138,092.43 19,081,929.09
其他应收款 7,281,389.60 340,396.88 336,303.22
其中:应收利息 7,281,389.60 - -
存货 442,814,114.97 463,080,190.10 381,578,408.10
其他流动资产 198,995,891.59 87,078,111.56 37,114,076.22
流动资产合计 2,266,086,054.21 2,185,655,979.55 1,980,010,211.61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3,294,901.29 12,110,543.28 11,793,396.9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900,000.00 1,877,038.18 1,680,740.6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62,366,195.29 181,336,689.19 33,576,427.16
固定资产 1,180,376,964.31 1,059,272,485.29 775,165,097.65
在建工程 126,623,934.71 115,551,422.55 310,265,682.73
使用权资产 5,145,227.00 - 158,729.57
无形资产 130,158,022.80 101,194,272.65 105,089,412.11
商誉 181,509,859.73 159,398,181.25 159,398,181.25
长期待摊费用 133,214,351.70 108,647,764.84 91,436,386.7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474,228.30 14,493,454.08 11,147,034.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4,010,180.57 60,219,706.07 31,085,783.17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84,073,865.70 1,814,101,557.38 1,530,796,871.98
资产总计 4,350,159,919.91 3,999,757,536.93 3,510,807,083.5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36,113,699.61 693,278,197.05 710,422,148.64
应付票据 380,513,714.09 395,291,832.87 217,700,905.39
应付账款 499,661,588.93 439,269,281.06 415,084,662.72
合同负债 998,943.83 503,902.55 460,399.12
应付职工薪酬 17,570,960.98 15,923,144.47 13,298,178.13
应交税费 19,913,968.17 12,794,315.81 12,118,987.82
其他应付款 11,233,375.09 4,456,261.04 3,432,728.6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其他流动负债 10,129,862.69 7,037,507.33 4,510,588.05
流动负债合计 1,941,533,830.40 1,781,577,349.41 1,477,737,347.2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02,100,000.00 186,100,000.00 234,200,000.00
租赁负债 3,063,920.10 - -
预计负债 1,293,073.19 550,328.49 702,501.73
递延收益 14,370,823.60 16,818,708.04 15,699,507.8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545,454.45 13,724,456.16 8,501,604.63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3,373,271.34 217,193,492.69 259,103,614.16
负债合计 2,184,907,101.74 1,998,770,842.10 1,736,840,961.4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27,716,078.00 231,024,278.00 231,024,278.00
资本公积 1,025,948,948.73 1,136,710,912.39 1,133,829,599.19
减:库存股 31,968,488.75 38,078,353.00 51,991,840.00
其他综合收益 1,870,000.00 -822,961.82 -366,404.94
盈余公积 60,019,697.31 43,359,137.49 31,791,569.99
未分配利润 733,786,106.40 555,540,850.78 388,398,394.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47,880,476.48 73,252,830.99 41,280,525.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65,252,818.17 2,000,986,694.83 1,773,966,122.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645,921,829.61 2,397,327,061.91 1,827,024,616.21
其中:营业收入 2,645,921,829.61 2,397,327,061.91 1,827,024,616.21
二、营业总成本 2,440,281,891.73 2,198,768,704.41 1,688,106,444.00
其中:营业成本 2,186,610,167.85 1,966,925,107.08 1,501,985,166.37
税金及附加 12,933,492.95 9,992,351.51 7,154,729.31
销售费用 14,601,857.92 14,546,503.92 19,007,593.80
管理费用 88,220,683.40 82,340,171.47 64,110,725.21
研发费用 104,553,996.64 92,858,477.00 74,104,274.71
财务费用 33,361,692.97 32,106,093.43 21,743,954.60
其中:利息费用 32,555,707.30 34,554,724.91 24,949,050.66
利息收入 1,811,358.68 1,724,121.80 4,661,699.51
加:其他收益 28,053,405.72 34,742,952.38 21,034,945.5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14,294,767.12 4,596,779.14 12,596,797.84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21,955,297.88 -10,558,644.45 -8,357,433.07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3,398,745.31 3,585,517.00 6,111,643.01
减:营业外支出 1,684,979.75 1,270,122.02 1,223,231.1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6,712,754.52 28,550,341.42 16,722,892.2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损以“-”号填列)
- - -
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利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变动额
- - -
其他综合收益
价值变动
- - -
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 - 78,468.08
其他综合收益
- - -
他综合收益
- - -
变动
- - -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准备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 - 52,312.05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54,584,736.52 229,237,122.04 148,248,846.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06 0.98 0.64
(二)稀释每股收益 1.06 0.98 0.64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685,685.96 15,412,327.92 5,849,509.7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72,242,882.72 2,011,964,591.84 1,691,599,507.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73,528,121.67 62,698,076.80 28,187,376.2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38,411,609.66 1,624,208,542.25 1,654,187,007.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67,901.6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5,560,851.43 3,670,783.41 10,923,413.7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1,356,914.97 344,854.07 580,068.86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85,922,976.07 554,031,818.42 383,969,579.2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156,979,972.62 328,313,262.23 180,843,135.37
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6,000,000.00 125,300,000.00 2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47,093,014.86 1,002,142,464.04 505,343,135.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1,170,038.79 -448,110,645.62 -121,373,556.10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3,200,000.00 30,0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
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12,600,000.00 1,128,800,000.00 973,526,437.5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39,395,183.00 1,167,117,876.00 973,526,437.5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06,100,000.00 1,080,500,000.00 660,060,069.4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
- - -
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12,608,023.92 1,162,265,687.64 764,175,433.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73,212,840.92 4,852,188.36 209,351,003.66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961.28 115,971.91 269,110.70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二)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受让及增资
取得
江苏隆盛唯睿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中心有
限公司
(1)2025 年度
公司名称 变动方向 取得方式或处置方式
无锡蔚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受让及增资取得
无锡隆信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增加 受让取得
重庆茂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投资设立
(2)2024 年度
公司名称 变动方向 取得方式或处置方式
重庆隆盛茂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投资设立
江苏隆盛唯睿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中心有
增加 投资设立
限公司
微研精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减少 注销
(3)2023 年度
(三)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17 1.23 1.34
速动比率 0.94 0.97 1.08
资产负债率(合并) 50.23% 49.97% 49.4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8.29% 35.25% 36.87%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16 3.13 3.18
存货周转率(次/年) 4.83 4.66 4.3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44 -0.24 0.55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含库存股)
(四)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86% 12.31% 8.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6 0.98 0.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6 0.98 0.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五)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1,169.25 9.46% 34,214.26 8.55% 38,067.23 10.8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690.22 2.69% 33,215.57 8.30% 35,342.57 10.07%
应收票据 2,608.61 0.60% 2,035.26 0.51% 1,679.95 0.48%
应收账款 83,996.33 19.31% 83,466.18 20.87% 69,549.59 19.81%
应收款项融资 12,644.91 2.91% 8,870.65 2.22% 9,550.60 2.72%
预付款项 9,590.14 2.20% 1,713.81 0.43% 1,908.19 0.54%
其他应收款 728.14 0.17% 34.04 0.01% 33.63 0.01%
存货 44,281.41 10.18% 46,308.02 11.58% 38,157.84 10.87%
其他流动资产 19,899.59 4.57% 8,707.81 2.18% 3,711.41 1.06%
流动资产合计 226,608.61 52.09% 218,565.60 54.64% 198,001.02 56.4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329.49 0.31% 1,211.05 0.30% 1,179.34 0.3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90.00 0.25% 187.70 0.05% 168.07 0.0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6,236.62 6.03% 18,133.67 4.53% 3,357.64 0.96%
固定资产 118,037.70 27.13% 105,927.25 26.48% 77,516.51 22.08%
在建工程 12,662.39 2.91% 11,555.14 2.89% 31,026.57 8.84%
使用权资产 514.52 0.12% - 0.00% 15.87 0.00%
无形资产 13,015.80 2.99% 10,119.43 2.53% 10,508.94 2.99%
商誉 18,150.99 4.17% 15,939.82 3.99% 15,939.82 4.54%
长期待摊费用 13,321.44 3.06% 10,864.78 2.72% 9,143.64 2.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47.42 0.38% 1,449.35 0.36% 1,114.70 0.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401.02 0.55% 6,021.97 1.51% 3,108.58 0.89%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8,407.39 47.91% 181,410.16 45.36% 153,079.69 43.60%
资产总计 435,015.99 100.00% 399,975.75 100.00% 351,080.7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351,080.71 万元、399,975.75 万元和
产等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56.40%、54.64%和
结构较为合理,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方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198,001.02 万元、218,565.60 万元和
务规模持续扩大,因此对下游客户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存货等相应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53,079.69 万元、181,410.16 万元和
续进行产能扩张,固定资产相应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3,611.37 33.69% 69,327.82 34.69% 71,042.21 40.90%
应付票据 38,051.37 17.42% 39,529.18 19.78% 21,770.09 12.53%
应付账款 49,966.16 22.87% 43,926.93 21.98% 41,508.47 23.90%
合同负债 99.89 0.05% 50.39 0.03% 46.04 0.03%
应付职工薪酬 1,757.10 0.80% 1,592.31 0.80% 1,329.82 0.77%
应交税费 1,991.40 0.91% 1,279.43 0.64% 1,211.90 0.70%
其他应付款 1,123.34 0.51% 445.63 0.22% 343.27 0.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012.99 0.46% 703.75 0.35% 451.06 0.26%
流动负债合计 194,153.38 88.86% 178,157.73 89.13% 147,773.73 85.0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0,210.00 9.25% 18,610.00 9.31% 23,420.00 13.48%
租赁负债 306.39 0.14% - - - -
预计负债 129.31 0.06% 55.03 0.03% 70.25 0.04%
递延收益 1,437.08 0.66% 1,681.87 0.84% 1,569.95 0.9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54.55 1.03% 1,372.45 0.69% 850.16 0.49%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337.33 11.14% 21,719.35 10.87% 25,910.36 14.92%
负债合计 218,490.71 100.00% 199,877.08 100.00% 173,684.1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73,684.10 万元、199,877.08 万元和
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85.08%、89.13%和 88.86%,非流动负债占
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14.92%、10.87%和 11.14%,流动负债占比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逐年增长,主要原因系随着经营规模持续扩大,
公司银行信贷需求以及采购生产规模均有所增长,使得银行借款、对上游供应商
的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等相应增长。
(六)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流动比率 1.17 1.23 1.34
速动比率 0.94 0.97 1.08
资产负债率(合并) 50.23% 49.97% 49.4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8.29% 35.25% 36.8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9,057.47 42,912.80 28,415.01
利息保障倍数 9.86 8.47 7.63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小幅下滑,主要系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增长较快,短期流动性略有承压;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49.47%、
盈利能力持续向好;利息保障倍数逐年走高,利息偿付较为安全。
综合以上,公司的偿债状况总体稳定,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七)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指标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16 3.13 3.18
存货周转率(次) 4.83 4.66 4.32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
存货账面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18 次、3.13 次及 3.16 次,应收账
款周转率整体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32 次、4.66 次及
(八)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利润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264,592.18 239,732.71 182,702.46
营业成本 218,661.02 196,692.51 150,198.52
营业利润 28,689.08 25,577.58 16,047.18
利润总额 28,860.45 25,809.12 16,536.02
净利润 25,189.18 22,954.08 14,863.7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182,702.46 万 元 、 239,732.71 万 元 及
万元及 24,029.83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 EGR 系统、新能源马达铁芯及汽车精密
零部件业务板块契合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转型趋势,产销规模扩大,营业收
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呈上升趋势。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1,254.33 万元(含本数),扣除
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合计 77,044.67 71,254.33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
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
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决策机制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
分配利润;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
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3)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①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
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或者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②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确保公司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满足当年现金分红
的条件下,若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或者公司认为需要适当降低股价以满足
更多公众投资者需求时,公司董事会可同时考虑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③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
程》规定的程序,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④《公司章程》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a.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3,000 万元;
b.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4)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并经审计委
员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
关事项的,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当通
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5)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当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时,可
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
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 80%;
③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所考虑因素:着眼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
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股东的要求和意愿、资金成本、公司发展所处阶段、盈利
规模、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合理的回
报机制。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持续性、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影响公司的持
续经营。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
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审计委员会的意见,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或者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
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
和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
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
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
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制定
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后,审计委员会应明确发表同意意见,方能提交股
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
东参与股东会表决。
公司董事会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制定各年的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
决同意。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披露原
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审计委员会对此应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审计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必要时,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
东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以上同意。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
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召开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应当向股东
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过半数通过。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宜。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万股
最近三年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年均归属
现金分红 资本公积金
年度 分红方案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于上市公
(含税) 转增股本
东的净利润 司股东的
净利润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2 元(含税) 20,382.86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每 10 股转增 3 股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比例
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以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
实施和可持续性发展。公司上市以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了现金分红,
今后公司也将持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相应分红规划实施现金分红。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经自查,公司不属于《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
改财金[2016]141 号)和《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
改财金[2017]427 号)规定的需要惩处的企业范围,不属于一般失信企业和海关
失信企业,公司未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失信行为。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关于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再融
资计划,公司作出如下声明:“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
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