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债券代码:112723 债券简称:18渤金01
债券代码:112765 债券简称:18渤金02
债券代码:112771 债券简称:18渤金03
债券代码:112783 债券简称:18渤金04
债券代码:112810 债券简称:18渤租0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签署时间:2026 年 9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以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渤海租赁”)出具的相关
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编制。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2 月 1 日召开 2016 年第
二次临时董事会、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
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中文名称由“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渤海金控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11 月 9 日召开 2018 年
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2018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中文名称由“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渤
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城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下一步,长城证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
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
《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一、本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8 渤金 01”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 7 月 2 日披露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渤金
金 01”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 渤金 01”自 2021 年 6 月 20 日到期之日起本
金展期 2 年,展期后兑付日变更为 2023 年 6 月 2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付
息。根据“18 渤金 01”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 渤金 01”自 2023
年 6 月 20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再次展期 3 年,再次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
付息。
根据发行人 2026 年 6 月 12 日披露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渤金
渤金 01”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发行人于 2026 年 6 月 20 日(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
于发行面值 5%的本金,并全额支付上一个计息期的利息,上一个计息期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含该日)至 2026 年 6 月 20 日(不含该日);“18 渤金 01”剩余债
券本金自 2026 年 6 月 20 日到期之日起展期 3 年,“18 渤金 01”剩余债券本金兑
付日变更为 2029 年 6 月 2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2.85%,按年付息。发行人分别于 2027
年、2028 年对应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发行面值 5%的本金,该等已兑
付本金自其兑付之日起停止计息(为免疑义,该部分本金兑付之日不计入计息期
间)。
债券“18 渤金 01”发行规模为 10.60 亿元。
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渤金
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2 年。根据“18 渤金 01”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18 渤金 01”自 2023 年 6 月 20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再次展期 3 年。根据“18 渤金
日起本金再次展期 3 年。
利。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再次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第三次展期期间
票面利率为 2.85%。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全额支付 2025 年 6 月 20 日(含该日)至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6 月 2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金 01”再次展期后的兑付日为 2029 年 6 月 2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发行人于 2026 年 6 月 20 日(如遇非交
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
付不低于发行面值 5%的本金;发行人分别于 2027 年、2028 年对应的付息日(如
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
有人兑付不低于发行面值 5%的本金,该等已兑付本金自其兑付之日起停止计息
(为免疑义,该部分本金兑付之日不计入计息期间)。
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18 渤金 02”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 9 月 8 日披露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渤金
金 02”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 渤金 02”自 2021 年 9 月 10 日到期之日起本
金展期 2 年,展期后兑付日变更为 2023 年 9 月 1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付
息。根据“18 渤金 02”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 渤金 02”自 2023
年 9 月 10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再次展期 3 年,再次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
付息。
根据发行人 2026 年 8 月 10 日披露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渤金
渤金 02”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 渤金 02”剩余债券本金自 2026 年 9 月
月 1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2.85%,按年付息。发行人分别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前、2027
年、2028 年对应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发行面值 5%的本金,该等已兑
付本金自其兑付之日起停止计息(为免疑义,该部分本金兑付之日不计入计息期
间)。
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渤金
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2 年。根据“18 渤金 02”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18 渤金 02”自 2023 年 9 月 10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再次展期 3 年。根据“18 渤金
日起本金再次展期 3 年。
利。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再次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第三次展期期间
票面利率为 2.85%。
月 1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金 02”三次展期后的兑付日为 2029 年 9 月 1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发行人分别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前、2027
年、2028 年对应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发行面值 5%的本金,该等已兑
付本金自其兑付之日起停止计息(为免疑义,该部分本金兑付之日不计入计息期
间)。
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18 渤金 03”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 10 月 8 日披露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渤金
渤金 03”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 渤金 03”自 2021 年 10 月 10 日到期之日
起本金展期 2 年,展期后兑付日变更为 2023 年 10 月 1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
按年付息。根据“18 渤金 03”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 渤金 03”
自 2023 年 10 月 10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再次展期 3 年,再次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根据发行人 2025 年 12 月 23 日披露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渤
金 03”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18 渤金 03”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 渤金 03”自 2026 年 10 月 10 日到期
之日起剩余债券本金展期至 2029 年 10 月 1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兑付,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2.85%,按年
付息。发行人分别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前、2027 年及 2028 年对应的付息日(如
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
有人兑付不低于初始面值 5%的本金,该等已兑付本金自兑付之日起停止计息(该
部分本金兑付之日不计入利息期间)。
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渤金
决议,“18 渤金 03”自 2023 年 10 月 10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再次展期 3 年。根据《渤
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渤金 03”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
告》,“18 渤金 03”剩余债券本金自 2026 年 10 月 10 日到期之日起展期 3 年。
利。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再次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第三次展期期间
票面利率为 2.85%。
渤金 03”三次展期后的兑付日为 2029 年 10 月 1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发行人分别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
前、2027 年及 2028 年对应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初始面值 5%的本金,
该等已兑付本金自兑付之日起停止计息(该部分本金兑付之日不计入利息期间)。
充流动资金。
“18 渤金 04”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 10 月 25 日披露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渤
金 04”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18 渤金 04”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 渤金 04”自 2021 年 10 月 26 日到期
之日起本金展期 2 年,展期后兑付日变更为 2023 年 10 月 26 日(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
按年付息。根据“18 渤金 04”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 渤金 04”
自 2023 年 10 月 26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再次展期 3 年,再次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渤金
决议,“18 渤金 04”自 2023 年 10 月 26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再次展期 3 年。
利。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再次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
渤金 04”再次展期后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10 月 2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充流动资金。
“18 渤租 05”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 11 月 2 日披露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渤租
渤租 05”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 渤租 05”自 2021 年 12 月 5 日到期之日起
本金展期 2 年,展期后兑付日变更为 2023 年 12 月 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
付息。根据“18 渤租 05”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 渤租 05”自 2023
年 12 月 5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再次展期 3 年,再次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
付息。
根据发行人 2025 年 12 月 23 日披露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渤
租 05”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18 渤租 05”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 渤租 05”自 2026 年 12 月 5 日到期之
日起剩余债券本金展期至 2029 年 12 月 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发行人分别于 2026 年 12 月 5 日前、2027 年及 2028 年对应的付息日(如遇非交
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
付不低于初始面值 5%的本金,该等已兑付本金自兑付之日起停止计息(该部分
本金兑付之日不计入利息期间)。
关于“18 渤租 05”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18 渤租 05”自
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 渤租 05”自 2023 年 12 月 5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再次展期
会议决议的公告》,“18 渤租 05”剩余债券本金自 2026 年 12 月 5 日到期之日起
展期 3 年。
利。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再次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第三次展期期间
票面利率为 2.85%。
渤租 05”三次展期后的兑付日为 2029 年 12 月 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发行人分别于 2026 年 12 月 5 日前、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初始面值 5%的本金,该等已
兑付本金自兑付之日起停止计息(该部分本金兑付之日不计入利息期间)。
充流动资金。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本期重大事项:发行人披露《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
告》
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 2026 年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及 2026 年 5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6-023、2026-026、2026-038
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2026 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及其全资 SPV 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46 亿元人民币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天津渤海于 2016 年就其因津滨高速与空港物流园地下管
网资产售后回租业务而对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享有的约 203,022.20 万元应
收债权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开展应收债权融
资业务,由长安信托发行信托计划分期募集资金,同时天津渤海承担上述应收债
权的回购义务。2022 年,天津渤海、长安信托以及相关金融机构与兴业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信托”)签署了《债权转让合同》《信托合同》,
将上述应收债权融资剩余本金及上述融资业务项下天津渤海对天津港保税区管
理委员会享有的应收债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兴业信托进行管理,天津渤海继续承
担该应收债权的回购义务,回购期限至 2026 年 8 月 12 日。同时,公司为天津渤
海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持有的天津渤海 5 亿元股权提供股权质
押担保。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6 日、2019 年 12 月 18 日、2021 年 8 月 17 日、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16-146、2019-136、2021-055、2022-075
号公告。
《债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将前述回购期限展期至 2029 年 8 月 12 日。截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应收债权融
资剩余本金约 129,854.80 万元。为支持上述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继续就天津渤
海上述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继续以公司持有的天津渤海 5 亿元股
权提供质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 SPV 已使用 2026 年度担保授权额
度 6.75 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本次公司为天津渤海提供的担保金额纳
入 2026 年度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 SPV 总计不超过 46 亿元人民币及 13 亿美
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瑞航广场 1-6-902;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亿元人民币、总负债 2,049.82 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01.70
亿元人民币;2025 年度营业收入 529.24 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 18.22 亿元人民
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8 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条款
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股权质押担保期间为自质权有效设立之日起至质
押担保范围内的应付款项全部付清并且质押登记注销后;
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
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 4,583,689 万元,其中,
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 SPV 发生担保金额约 157,300 万元、天津渤海对公司及
天津渤海全资 SPV 发生担保金额约 48,000 万元、Avolon 对其全资或控股 SPV
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 645,000 万美元(1:6.7882 计算折合人民币 4,378,389 万
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截至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
津渤海及其全资 SPV 发生担保金额约 287,154.80 万元、天津渤海对公司及天津
渤海全资 SPV 发生担保金额约 48,000 万元、Avolon 对其全资或控股 SPV 或其
子公司担保金额约 645,000 万美元(1:6.7882 计算折合人民币 4,378,389 万元)。
公司不存在涉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长城证券作为“18 渤金 01”、“18 渤金 02”、“18 渤金 03”、“18 渤金 04”、“18
渤租 05”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
人职责,在获悉以上相关事项后,长城证券获取了相关公告情况,并就有关事项
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确认,同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
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长城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
职责。
四、投资风险提示
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上述重大事
项,注意投资风险并做出独立判断。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丁锦印、陈冬菊
联系电话:0755-23934048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