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6-051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通云南路 79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〇二六年九月
发行人声明
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
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
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核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释 义
本预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鑫宏业、公司、
上市公司、发行 指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本预案/预案 指
司债券预案》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募集说明书 指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募集资金的行为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投项目 指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股东大会、股东
指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
会
董事会 指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会
公司章程 指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
债券持有人 指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债券持有人会议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指
规则 规则》
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债券按照约定的价格和程序转换为发行人
转股 指
股票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发行人股票时,债券持有人需支付的每
转股价格 指
股价格
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卖还给
回售 指
发行人
发行人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赎回 指
债券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最近三
指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及 2026 年 1-6 月
年及一期
报告期各期末 指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预案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本预案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
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目 录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件的说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
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9,990.95 万元(含发行费用),具体
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
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
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年单利计息和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即每年根据债券
余额支付一次利息,最后一期利息随尚未偿还的本金余额一起支付。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 = B × 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
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
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
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
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
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
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5)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
息的事项。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
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
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
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
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
后有效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
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
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
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
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
公司股东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
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
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
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将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
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
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
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
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
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
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
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
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
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
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
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
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被
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
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 A 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股票同等的权益,
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
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
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
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 A 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
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
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
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相
关约定享有其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信息知情权;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
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
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1)遵守公司发行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
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担
的其他义务。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解聘本次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协
议的主要内容、解除受托管理协议;
(4)公司已经或者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
购的减资,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
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发生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8)公司董事会、债券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
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10)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募集
说明书》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9,990.95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资额
轻量化金属复合导体线缆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1,500.00 19,400.00
核电站用特种电缆及电气贯穿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9,647.69 15,894.44
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线缆产业化项目 14,635.00 12,435.00
新能源储能线缆产能扩建项目 15,438.00 13,238.00
摩洛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2,885.64 16,228.51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8,015.00 7,795.00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资额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127,121.33 109,990.95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
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
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
士)将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项目实际
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九)评级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
评级。
(二十)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
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
事会或其授权人士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开户信息。
(二十一)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
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公司 2023-2025 年财务数据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
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北京大华审字
[2024]00000259 号、德皓审字[2025]00000629 号、德皓审字[2026]00001326 号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6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除特别说明以外,本节分析
的内容以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及未经审计的 2026 年 1-6 月财务报表为
基础。
单位:万元
项目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6,783.85 72,655.23 72,109.18 53,454.96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9,106.58 23,656.29 33,112.50 11,070.40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47,088.16 33,756.99 21,611.57 13,651.58
应收账款 228,425.25 181,459.47 147,256.84 94,441.83
应收款项融资 37,853.47 31,367.20 14,098.18 11,159.63
预付款项 1,328.77 3,652.66 134.69 288.70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189.02 143.62 95.73 43.21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80,808.17 52,874.31 34,196.86 19,778.02
其中:数据资源 - - -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8,463.32 7,507.27 6,984.34 69,581.65
流动资产合计 490,046.59 407,073.04 329,599.90 273,469.9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债权投资 - - - -
项目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4,170.55 4,036.60 2,662.58 2,195.5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862.50 1,862.50 75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932.40 2,307.40 2,228.67 750.27
投资性房地产 1,105.38 1,133.89 1,190.91 -
固定资产 79,998.34 60,218.96 50,397.88 27,833.83
在建工程 2,371.60 20,227.45 15,480.74 13,587.97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97.21 133.15 206.62 321.48
无形资产 18,493.39 19,045.56 14,980.98 15,399.45
其中:数据资源 - - - -
开发支出 -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商誉 16,499.61 16,499.61 2,327.25 2,327.25
长期待摊费用 219.20 314.70 315.74 180.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52.72 3,619.50 2,617.03 1,315.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40.12 1,417.76 2,434.74 897.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6,343.02 130,817.09 95,593.14 64,809.44
资产总计 626,389.61 537,890.12 425,193.04 338,279.4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3,507.75 51,768.70 8,216.75 2,300.08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拆入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3.90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208,395.37 165,137.40 132,026.31 74,724.00
应付账款 37,569.15 20,689.34 34,050.94 24,972.54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5,079.53 1,578.89 245.82 181.3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1,580.70 2,297.76 1,501.87 1,571.10
应交税费 511.18 992.14 605.71 818.36
项目
其他应付款 6,421.65 6,555.13 74.90 15.19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198.57 14,549.06 125.17 1,197.00
其他流动负债 16,295.31 9,850.57 14,978.43 6,234.91
流动负债合计 347,559.20 273,418.99 191,829.80 112,014.52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长期借款 30,227.60 18,617.60 4,000.00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34.82 30.91 101.66 161.65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973.89 576.53 475.63 46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23.89 1,652.97 842.49 956.06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660.20 20,878.00 5,419.78 1,577.71
负债合计 380,219.40 294,296.99 197,249.59 113,592.23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19,095.88 13,655.44 13,593.80 9,709.86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165,074.08 170,467.14 168,648.41 171,968.69
减:库存股 2,004.84 2,004.84 - -
其他综合收益 95.63 95.63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8,251.92 7,692.06 6,283.98 5,050.52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44,830.64 43,119.28 39,417.26 37,958.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35,343.31 233,024.71 227,943.45 224,687.19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 10,826.90 10,568.43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6,170.20 243,593.13 227,943.45 224,687.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26,389.61 537,890.12 425,193.04 338,279.42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47,828.43 378,083.90 264,798.72 200,104.12
其中:营业收入 247,828.43 378,083.90 264,798.72 200,104.12
利息收入 - - - -
已赚保费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二、营业总成本 238,208.85 362,453.83 252,034.12 185,191.33
其中:营业成本 222,720.87 340,265.52 237,952.70 174,531.79
利息支出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退保金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分保费用 - - - -
税金及附加 730.74 1,020.37 647.15 505.41
销售费用 1,237.70 2,479.92 2,415.07 1,939.64
管理费用 2,517.91 4,398.39 3,176.42 2,836.71
研发费用 9,404.43 13,524.78 8,238.76 6,130.02
财务费用 1,597.20 764.84 -395.99 -752.24
其中:利息费用 1,042.73 973.92 216.24 341.40
利息收入 144.08 466.03 593.83 1,269.50
加:其他收益 238.39 1,233.19 1,042.25 3,102.7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00.32 -603.97 719.25 1,381.7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166.05 -275.98 -82.96 -4.46
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 - -
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1.25 1.91 547.40 30.51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885.09 -1,350.67 -2,750.45 -543.1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81.11 -307.48 -346.71 -150.0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92 -6.16 34.35 -16.6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045.61 14,596.90 12,010.68 18,717.88
加:营业外收入 4.61 3.54 3.99 4.49
减:营业外支出 6.15 6.81 15.03 23.8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044.08 14,593.63 11,999.64 18,698.53
减:所得税费用 112.81 1,353.26 374.00 2,182.6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931.26 13,240.37 11,625.64 16,515.9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5.63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95.63 - -
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5.63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5,931.26 13,336.00 11,625.64 16,515.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671.49 13,363.83 11,625.66 16,515.9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59.77 -27.83 -0.02 -
八、每股收益: - - - -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970 0.9758 0.8552 1.356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955 0.9690 0.8552 1.3562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1,154.06 254,158.43 192,332.46 170,449.9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05.53 1,758.92 1,693.85 989.1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031.29 37,945.93 29,630.52 62,702.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6,690.89 293,863.29 223,656.83 234,141.7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6,460.04 280,000.28 175,843.11 194,979.1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257.04 11,747.17 9,489.88 7,093.88
支付的各项税费 3,131.52 3,646.37 2,647.47 3,560.8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922.10 48,120.95 28,933.95 49,113.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4,770.70 343,514.77 216,914.42 254,747.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079.81 -49,651.49 6,742.41 -20,605.4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5.36 399.92 2,442.55 603.9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254.92 141.83 47.51 124.92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155.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37,736.15 154,753.80 306,730.00 7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8,106.44 155,295.55 309,375.06 70,728.8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925.00 2,650.00 2,980.00 2,95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1,515.22 - 6,365.5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2,315.78 139,320.00 265,330.00 149,843.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9,735.40 174,877.01 294,881.84 177,266.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71.04 -19,581.46 14,493.22 -106,537.5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94.25 30.00 153,221.37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3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2,431.00 87,819.97 12,365.70 5,560.5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8.55 685.01 1,317.09 509.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829.55 89,499.22 13,712.79 159,290.9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5,799.67 14,115.21 4,599.01 15,558.1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427.76 10,431.54 9,131.18 5,197.8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3.40 2,167.48 189.93 3,966.5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310.83 26,714.23 13,920.12 24,722.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518.72 62,784.99 -207.33 134,568.3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08.02 143.25 229.65 18.3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498.07 -6,304.71 21,257.95 7,443.7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0,958.27 57,262.98 36,005.03 28,561.2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460.21 50,958.27 57,262.98 36,005.03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万元) 直接 间接
无锡日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江苏无锡 江苏无锡 贸易 100.00% 新设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万元) 直接 间接
鑫宏业科技(湖南)有限公司 15,000.00 湖南株洲 湖南株洲 制造业 100.00% 新设
电力、热力
无锡鑫旭光电有限公司 300.00 江苏无锡 江苏无锡 生产和供应 100.00% 新设
业
非同一控制
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 10,000.00 江苏常州 江苏常州 制造业 100.00%
下合并
江苏鑫宏业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 江苏无锡 江苏无锡 制造业 100.00% 新设
无锡一凡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江苏无锡 江苏无锡 制造业 100.00% 新设
江苏芯联唯睿新创技术有限公
司
电力、热力
常州鑫旭光电有限公司 300.00 江苏常州 江苏常州 生产和供应 100.00% 新设
业
无锡美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5,000.00 江苏无锡 江苏无锡 制造业 100.00% 新设
扬州曙光光电自控有限责任公 非同一控制
司 下合并
非同一控制
扬州曙光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500.00 江苏扬州 江苏扬州 软件业 62.00%
下合并
非同一控制
扬州寰宇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500.00 江苏扬州 江苏扬州 软件业 62.00%
下合并
技术推广服
江苏鑫宏业能源光电有限公司 500.00 江苏无锡 江苏无锡 100.00% 新设
务业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1)2023 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当期末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简称 合并范围变化原因
直接 间接
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 2023年5月由鑫宏业非同一控制下
公司 合并
淄博华寅核电部件有限
公司
芜湖鑫海智信息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一凡智联科技有限
公司
(2)2024 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当期末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简称 合并范围变化原因
直接 间接
芜湖鑫海智信息咨询合 2024年7月鑫宏业对外转让持有其
伙企业(有限合伙) 全部份额
淄博华寅核电部件有限
公司
江苏芯联唯睿新创技术
有限公司
(3)2025 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当期末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简称 合并范围变化原因
直接 间接
无锡美特新材料有限公
司
扬州曙光光电自控有限 2025年11月由鑫宏业非同一控制下
责任公司 企业合并
扬州曙光软件技术有限公 2025年11月由鑫宏业非同一控制下
司 企业合并
扬州寰宇软件技术有限公 2025年11月由鑫宏业非同一控制下
司 企业合并
(4)2026 年 1-6 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当期末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简称 合并范围变化原因
直接 间接
江苏鑫宏业能源光电有限
公司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6.6.30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流动比率(倍) 1.41 1.49 1.72 2.44
速动比率(倍) 1.15 1.25 1.50 1.64
资产负债率(合并) 60.70% 54.71% 46.39% 33.5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9.97% 54.49% 45.52% 32.97%
财务指标 2026.6.30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2.32 17.06 16.77 23.14
财务指标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28 2.16 2.04 2.12
存货周转率(次) 6.55 7.65 8.56 7.1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1,063.73 21,367.94 16,000.14 21,575.06
利息保障倍数(倍) 6.80 15.98 56.49 55.7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1.47 -3.64 0.50 -2.1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39 -0.46 1.56 0.77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3.79% 3.58% 3.11% 3.06%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2026 年 1-6
月数据经年化;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2026 年 1-6 月数据经年化;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
销+无形资产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1)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等要求,计算公司报告期的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净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41% 0.2970 0.2955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73% 0.9758 0.9690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04% 0.8552 0.8552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净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45% 1.3562 1.3562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6,783.85 12.26% 72,655.23 13.51% 72,109.18 16.96% 53,454.96 15.80%
交易性金融资产 9,106.58 1.45% 23,656.29 4.40% 33,112.50 7.79% 11,070.40 3.27%
应收票据 47,088.16 7.52% 33,756.99 6.28% 21,611.57 5.08% 13,651.58 4.04%
应收账款 228,425.25 36.47% 181,459.47 33.74% 147,256.84 34.63% 94,441.83 27.92%
应收款项融资 37,853.47 6.04% 31,367.20 5.83% 14,098.18 3.32% 11,159.63 3.30%
预付款项 1,328.77 0.21% 3,652.66 0.68% 134.69 0.03% 288.70 0.09%
其他应收款 189.02 0.03% 143.62 0.03% 95.73 0.02% 43.21 0.01%
存货 80,808.17 12.90% 52,874.31 9.83% 34,196.86 8.04% 19,778.02 5.85%
其他流动资产 8,463.32 1.35% 7,507.27 1.40% 6,984.34 1.64% 69,581.65 20.57%
流动资产合计 490,046.59 78.23% 407,073.04 75.68% 329,599.90 77.52% 273,469.99 80.84%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4,170.55 0.67% 4,036.60 0.75% 2,662.58 0.63% 2,195.54 0.6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862.50 0.30% 1,862.50 0.35% 750.00 0.1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932.40 0.79% 2,307.40 0.43% 2,228.67 0.52% 750.27 0.22%
投资性房地产 1,105.38 0.18% 1,133.89 0.21% 1,190.91 0.28% - -
固定资产 79,998.34 12.77% 60,218.96 11.20% 50,397.88 11.85% 27,833.83 8.23%
在建工程 2,371.60 0.38% 20,227.45 3.76% 15,480.74 3.64% 13,587.97 4.02%
使用权资产 97.21 0.02% 133.15 0.02% 206.62 0.05% 321.48 0.10%
无形资产 18,493.39 2.95% 19,045.56 3.54% 14,980.98 3.52% 15,399.45 4.55%
商誉 16,499.61 2.63% 16,499.61 3.07% 2,327.25 0.55% 2,327.25 0.69%
长期待摊费用 219.20 0.03% 314.70 0.06% 315.74 0.07% 180.68 0.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52.72 0.68% 3,619.50 0.67% 2,617.03 0.62% 1,315.97 0.3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40.12 0.37% 1,417.76 0.26% 2,434.74 0.57% 897.00 0.2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6,343.02 21.77% 130,817.09 24.32% 95,593.14 22.48% 64,809.44 19.16%
资产总计 626,389.61 100.00% 537,890.12 100.00% 425,193.04 100.00% 338,279.4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338,279.42 万元、425,193.04 万元、537,890.12
万元和 626,389.61 万元,资产规模呈逐年扩大趋势。从资产结构分布上看,报告期各期
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0.84%、77.52%、75.68%和 78.23%,为资产的主要
构成。
(1)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273,469.99 万元、329,599.90 万元、407,073.04
万元和 490,046.59 万元,流动资产规模总体呈现持续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
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等构成。
主要系随着下游客户需求增长及公司新增产能逐步释放,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呈增长
趋势,业务订单规模的稳定增长带动经营性应收款项、存货期末余额增加。2025 年,公
司新能源汽车线缆、光伏线缆及工业线缆等产品订单规模保持良好增长,公司给予相关
领域客户信用期相对较长,使得经营性应收账款期末账面金额较 2024 年末进一步增长。
体规模较 2025 年末增长 20.38%。
(2)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构
成。2024 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较 2023 年末增加 30,783.71 万元,增幅 47.50%,主要
系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
项目、新一代特种线缆项目建设项目(一期)等项目逐步投入与完工转入固定资产,使
得 2024 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 2023 年末增加 22,564.06 万元,同比增长 81.07%。2025
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较 2024 年末增加 35,223.95 万元,增幅 36.85%,主要系公司 2025
年收购扬州曙光光电自控有限责任公司 62%股权(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致使期末非流动资产增加的同时形成 14,172.37 万元商誉。2026 年 6 月末,公
司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 2025 年末小幅增长 4.22%。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3,507.75 16.70% 51,768.70 17.59% 8,216.75 4.17% 2,300.08 2.02%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3.90 0.00% - -
应付票据 208,395.37 54.81% 165,137.40 56.11% 132,026.31 66.93% 74,724.00 65.78%
应付账款 37,569.15 9.88% 20,689.34 7.03% 34,050.94 17.26% 24,972.54 21.98%
合同负债 5,079.53 1.34% 1,578.89 0.54% 245.82 0.12% 181.34 0.16%
应付职工薪酬 1,580.70 0.42% 2,297.76 0.78% 1,501.87 0.76% 1,571.10 1.38%
应交税费 511.18 0.13% 992.14 0.34% 605.71 0.31% 818.36 0.72%
其他应付款 6,421.65 1.69% 6,555.13 2.23% 74.90 0.04% 15.19 0.01%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6,295.31 4.29% 9,850.57 3.35% 14,978.43 7.59% 6,234.91 5.49%
流动负债合计 347,559.20 91.41% 273,418.99 92.91% 191,829.80 97.25% 112,014.52 98.6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0,227.60 7.95% 18,617.60 6.33% 4,000.00 2.03% - -
租赁负债 34.82 0.01% 30.91 0.01% 101.66 0.05% 161.65 0.14%
递延收益 973.89 0.26% 576.53 0.20% 475.63 0.24% 460.00 0.4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23.89 0.37% 1,652.97 0.56% 842.49 0.43% 956.06 0.84%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660.20 8.59% 20,878.00 7.09% 5,419.78 2.75% 1,577.71 1.39%
负债合计 380,219.40 100.00% 294,296.99 100.00% 197,249.59 100.00% 113,592.2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13,592.23 万元、197,249.59 万元、294,296.99
万元和 380,219.40 万元,负债规模逐年上升,主要系公司现有业务规模持续扩大、营运
资金需求逐年提升使得银行长、短期借款期末余额增加,同时公司采购端票据结算规模
提升,导致公司各期末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经营性应付款项规模均有所上升。
从负债结构看,公司流动负债是负债的核心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在负
债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 98.61%、97.25%、92.91%和 91.41%,负债结构基本保持稳定。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流动比率(倍) 1.41 1.49 1.72 2.44
速动比率(倍) 1.15 1.25 1.50 1.64
资产负债率(合并) 60.70% 54.71% 46.39% 33.5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9.97% 54.49% 45.52% 32.97%
财务指标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1,063.73 21,367.94 16,000.14 21,575.06
利息保障倍数(倍) 6.80 15.98 56.49 55.77
(1)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2.44 倍、1.72 倍、1.49 倍和 1.41 倍,速动
比率分别为 1.64 倍、1.50 倍、1.25 倍和 1.15 倍。2024 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
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指标,2024 年公司逐步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资本性投入使得短期偿债指
标下降;此外,2024 年下游订单规模保持良好增长,叠加铜材等原材料价格上涨、采购
端票据方式支付规模增加等因素,使得期末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增幅相较应收账款、应
收票据余额增幅更大,致使整体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 2023 年末有所降低。2025 年以
来,在订单业务规模快速增长、铜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驱动下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增长,
致使公司期末短期借款规模提升较多,进而拉低整体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指标。总体而
言,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高于 1,整体较为稳健。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33.58%、46.39%、54.71%和 60.70%,
公司 2023 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账使得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大幅增加
进而使得当年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日常营运资
金需求增加,同时近年来公司主要原材料铜价总体呈上涨趋势,采购端资金需求增加,
致使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期末规模逐年增长,资产负债率呈逐年提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合理,长期偿债能力良好。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各期,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21,575.06 万元、16,000.14 万元、
为 55.77 倍、56.49 倍、15.98 倍和 6.80 倍,2025 年以来,短期借款、长期借款规模增长
致使利息保障倍数相较 2023 年、2024 年有所下降,整体仍保持在良好水平。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运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28 2.16 2.04 2.12
存货周转率(次) 6.55 7.65 8.56 7.12
注:2026 年 1-6 月周转率数据经年化。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12 次、2.04 次、2.16 次和 2.28 次,
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7.12 次、8.56 次、7.65 次和 6.55 次,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整体较为稳定。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盈利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247,828.43 378,083.90 264,798.72 200,104.12
综合毛利 25,107.56 37,818.38 26,846.02 25,572.33
营业利润 6,045.61 14,596.90 12,010.68 18,717.88
利润总额 6,044.08 14,593.63 11,999.64 18,698.53
净利润 5,931.26 13,240.37 11,625.64 16,515.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71.49 13,268.21 11,625.66 16,515.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综合毛利率 10.13% 10.00% 10.14% 12.78%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状况保持稳定良好的发展态势,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利
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体保持在较高
水平。从综合毛利率上看,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整体有所下降,主要系下游新能源
汽车、光伏、储能等新能源行业市场环境影响,线缆行业竞争加剧,下游客户为降低成
本普遍推行竞价与让利策略,公司线缆产品销售价格出现一定程度下滑,加上铜丝等主
要原材料价格整体有所上涨,导致公司各类产品毛利率均有所下降。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9,990.95 万元(含本数),具体参见本
预案“二、本次发行概况”之“(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的相关内容。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51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27.4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 67.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63,320.18 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
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49,736.92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划至公
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29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特种线缆业务开展,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审
议程序与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53,285.03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41.97 万元,前
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九条在保持公司财务稳健的基础上,公司应充分注重投资者合理的投资
回报,每年按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一)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
东会批准。
(二)股利分配原则:充分注重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同时兼顾公司的现时
财务状况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意见,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注重现金分红。
(三)股利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
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
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四)公司股利分配的具体条件: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
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五)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
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问题。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或调整股利分配政策时,需经
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六)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确需对股
利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且有关调整股利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
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
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
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
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7,098,600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8,549,300
股为基数,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
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拟采用现金分红方
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7,098,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8,549,3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38,839,440 股,董事会
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若股本发生其他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调整;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3)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 135,938,040 股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0,781,41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4)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拟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金红利 47,578,314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
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
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该分配方案已
实施完毕。
(5)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136,554,440 股剔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 543,500 股后的总股本 136,010,94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4,002,73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
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6)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拟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36,554,440 股为基数,剔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 543,500 股后的总股本
红利 34,002,735.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
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将按照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该分
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7)2025 年度回购
购股份数量为 543,500 股,成交总金额为 20,046,351 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
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
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已实施的回
购金额 20,046,351 元纳入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计算范围。
公司最近三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8,805.18 8,835.97 9,709.8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268.21 11,625.66 16,515.90
现金分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36% 76.00% 58.79%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27,351.01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803.25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最近三年年均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和利润分配情况符合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持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实施现金分红。
(三)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
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6 月 27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
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经自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被列入一般失信企业、海关
失信企业等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属于《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
忘录》《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的需要惩处的企业范围,
亦未发生可能影响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失信行为。
八、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关于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未来十二个月内的其他再融资计
划,公司作出如下声明:
“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
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