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歌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赎回完成后,“乐歌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此提醒“乐歌转
债”持有人注意在转股期内转股。
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32.61 元/股。
风险提示: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鉴于个人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可能发生调整,相关税收政策及纳税要求可能相应变化,投资者应以届
时有效的税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准,并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
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57 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42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42 亿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
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
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42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
商余额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1.42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起在深
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乐歌转债”,债券代码“123072”。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0 月 27 日)起
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6 年
二、“乐歌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
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12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
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乐歌转债”到期合计兑付 120 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三、“乐歌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 20 个交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 3 次
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 3 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
让的事项。
“乐歌转债”到期日为 2026 年 10 月 20 日,根据上述规定,最后一个交易
日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Z 歌转债”。“乐歌
转债”将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开始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定的条件将“乐歌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32.61 元/股。
四、“乐歌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
“乐歌转债”到期日为 2026 年 10 月 20 日,兑付登记日为 2026 年 10 月 20
日,到期兑付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10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乐歌转债”持有人。
五、“乐歌转债”到期兑付金额及资金发放日
“乐歌转债”到期合计兑付金额为人民币 120 元/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为 2026 年 10 月 21 日。
六、“乐歌转债”兑付方法
“乐歌转债”的到期兑付资金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通过托管券商划入“乐歌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七、“乐歌转债”摘牌日
“乐歌转债”摘牌日为 2026 年 10 月 21 日。自 2026 年 10 月 21 日起,“乐
歌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乐歌转债”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规定,“乐歌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履行纳税义务,征税税
率为个人收益的 20%。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的
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乐歌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20 元(税前),按最后一
期利息额每张 4 元计算,预计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119.2 元(税后),最终代
扣代缴金额以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意见为准,有关情况请咨询各兑付机构
所在地税务部门。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
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缴付,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代扣
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将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如纳税人所在地存在
相关减免上述所得税的税收政策,纳税人可以按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向当
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或退税。
规定,持有“乐歌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即每张
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乐歌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120 元(含税)。
(分别简称“QFII”和“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 5 号)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
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
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
九、其他事项
咨询机构:公司董秘办
咨询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 436 号乐歌大厦 17 层
咨询联系人:虞浩英
电话:0574-55007473
传真:0574-88070232
邮箱:law@loctek.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注意可转债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