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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部分兑付及2026年付息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23 00: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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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6-086
债券代码:112783.SZ       债券简称:18渤金04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兑付及 2026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 渤
金 04”自 2026 年 10 月 26 日到期之日起剩余债券本金展期至 2029 年 10 月 2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兑付,
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2.85%,按年付息并分别于 2026 年、2027 年、2028 年对应
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发行面值 5%的本金,该等已兑付本金自兑付之日
起停止计息(该部分本金兑付之日不计入计息期间)。
的本金并支付上一个计息期的利息,即每张“18 渤金 04”(面值 100 元)兑付
本金人民币 15 元、支付利息人民币 4 元,本次兑付后“18 渤金 04”债券面值调
整为 85 元/张。
   为确保本次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公司债券(第四期)。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本期债券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及
兑付。根据本期债券 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本期债券剩余本金自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在本期债券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7.00%;根据本期债券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决议及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本期债券本金到期之日自 2021
年 10 月 26 日展期至 2026 年 10 月 26 日,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付息;
根据本期债券 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本期债券剩余本金自 2026 年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期债券本金展期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 9:00 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 12:00 召开了“18 渤
金 04”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18 渤金 04”修改
〈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及申请“18 渤金 04”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
渤金 04”自 2021 年 10 月 26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2 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 9:00 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 12:00 召开了“18 渤金
展期的议案》,“18 渤金 04”自 2023 年 10 月 26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3 年,
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付息。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 9:00 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 17:00 召开了“18 渤金
展期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发
行面值 5%的本金,截至 2026 年 10 月 26 日到期之日的“18 渤金 04”剩余债券
本金自该日起展期 3 年,“18 渤金 04”剩余债券本金兑付日变更为 2029 年 10
月 2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2.85%,按年付息;公司分别于 2027 年及 2028 年对应的付
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
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发行面值 5%的本金。已兑付本金自其兑付之日起停止
计息(为免疑义,该部分本金兑付之日不计入计息期间)。
  三、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及付息方案
   根据“18 渤金 04”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申请“18
渤金 04”本金展期的议案》,公司应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
付不低于发行面值 5%的本金,并全额支付上一个计息期的利息【2025 年 10 月
形成以下兑付及付息安排:
   ㈠本期债券本次兑付方案
金 04”债券发行面值 15%的本金,每手本期债券面值 1,000 元,本次兑付本金为
人民币 150 元。本次兑付后债券面值调整为 85 元/张。该部分本金对应的利息
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支付,计息期间为 2025 年 10 月 26 日(含该日)至 2026
年 10 月 26 日(不含该日),利率为 4%,该部分本金在兑付后不再计息。
   ㈡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公司将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向本期债券持有人支付 2025 年 10 月 26 日(含
该日)至 2026 年 10 月 26 日(不含该日)期间利息,票面利率为 4.00%,每手
债券面值 1,000 元的“18 渤金 04”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0.00 元(含税);扣税后个
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2.00 元;非居
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0.00
元。
     四、下一付息期涉及要素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票面利率为 2.85%,按年计息。
   注:(1)本次兑付的部分本金对应的利息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支付,计息
期间为 2025 年 10 月 26 日(含该日)至 2026 年 10 月 26 日(不含该日),利率
为 4%,该部分本金在本次兑付后不再另外计息;
   (2)本期债券剩余本金自 2026 年 10 月 26 日到期之日起展期 3 年至 2029
年 10 月 2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
息),票面利率为 2.85%,按年计息。
   五、债券兑付及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及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
在本次兑付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
债券本次兑付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
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
债券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
办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6 年 1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
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
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
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刘璐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 4 号 3 号楼宏源大厦 10 层
   咨询联系人:聂壮、胡逸凡
   咨询电话:010-58102695、010-58102687
   法定代表人:王军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 层
   咨询联系人:丁锦印、陈冬菊
   咨询电话:0755-23934048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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