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6-043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公司面向
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
面清单指引(202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认真对照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公司符合现行面向专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
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
第 1 页 共 5 页
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拟为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
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品种和各品种的期限、发行规模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
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
询价,协商一致确定,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具体的债券票
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
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面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同意后可以采取一次或分期形式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
时市场情况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拟用于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及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最终用途以募集说明书为准)。公司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
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第 2 页 共 5 页
(七)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八)上市/挂牌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九)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无担保。
(十)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
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不向股东分配利
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十一)其他事项
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名称、付息
期限和方式、特殊条款、资信评级情况等)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时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十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的决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
的基础上,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
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
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
第 3 页 共 5 页
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
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是否
设置回售条款、赎回条款、续期选择权和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等特殊
发行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
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
上市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非公开发
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三)为本次非公开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
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
整;
(五)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挂牌事宜;
(六)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
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
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
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
(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
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
股东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四、审议程序
第 4 页 共 5 页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的方案为准。公司将及时
披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情况。公司本次申请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事宜能否获得审批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