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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A: “25BOEK2“2026年付息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1-04 0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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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6-090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6-090
债券代码:524510   债券简称:25BOEK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BOEK2”2026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5BOEK2”、“本期债
券”、债券代码524510)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6年11月5日,
凡在2026年11月5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
派发的利息;2026年11月5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
的利息。公司将于2026年11月6日支付本期债券自2025年11月6日至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
月6日完成发行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至2026年11月6日将期满1年。
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
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
面利率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
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5 年 11 月 6 日。
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
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
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无评级。
券交易所上市。
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25BOEK2”
的本付息期票面利率为 1.95%,派息额(每张)为:人民币 1.95 元,
每 10 张“25BOEK2”(每张面值 1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9.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
利息为人民币 15.6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
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19.50 元(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
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的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11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5BOEK2”持有人
(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年度利息足
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期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
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
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
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
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
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
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号)的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
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
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发行人联系方式
  发行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 号
  邮编:100176
  联系人:黄晶、于含悦
  咨询电话:010-60965555
  传真:010-64366264
  八、相关机构
 (一)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成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
  联系人:朱明强、徐天全、刘楚妤、张宇坤、武源长、傅文栩、
高子卿、孟少华、范翔宇、刘乡镇、任年雷、李镐伯
联系电话:021-68801569
传真:021-68801551
邮政编码:200120
(二)联席主承销商
法定代表人:徐春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联系人:刘佳、陈思远
联系电话:021-80508868
传真:021-80508899
法定代表人:李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联系人:秦伟
联系电话:010-66555196
传真:010-66551629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9号金融街中心C座20层
联系人:陈晓曦、吴泽宁、陈希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7615941
法定代表人:王芳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联系人:王飞、周博文、吴楠
  联系电话:010-63212001
  传真:010-66030102
 (三)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
场25楼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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