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ST 航图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
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十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
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国
信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的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
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
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信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次债券的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宏图”、“公司”、“发
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5 号),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8.8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8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137.42 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48 号)同意,公司 100,880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宏图转债”,债券代码“118027”。
二、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债券代码:118027)。
(三)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100,880 万元。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债券面值发行。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8 年 11 月 27 日。
(六)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第二年 0.6%、第三年 1.1%、第
四年 1.50%、第五年 2.5%、第六年 3%。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12 月 2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6 月 2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
债券到期日(2028 年 11 月 27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88.91 元/股。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前转股价调整为 8.68 元/
股。
(十)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一)评级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
司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信用等级为 A,航天宏图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
公司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关于调降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信
评委公告[2026]240 号),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降至 CC,评级展望为负面;
“宏
图转债”信用等级调降至 CC。
三、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近期发布的公告,公司涉及以下事项: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31 日披露《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独立董事孟丽荣
女士、赵明宝先生、刘强先生因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已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同时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相关事项的影响至今尚未消
除,公司也未对 2025 年年度报告作出调整;且截至 2026 年第三季度末,公司仍
处于现场检查与立案调查阶段,最终调查检查结果尚未出具;因此公司 2026 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期初数据仍存在重大疑问;集团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该事项直接影响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的适当性;同时,长期资产是否需
要计提减值,对集团资产状况及当期损益存在重大影响。在上述相关影响未能有
效消除前,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财
务总监李雪莲女士未签署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季度报告
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如
公司 2026 年年报存在经审计的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
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利润总额、扣非前后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
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26 年年报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等或 2026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情形,公司股
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
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不具备进入重整程序
的条件。公司触及多项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风险情形尚
未消除。公司短期流动性依然紧张,存在诉讼、票据逾期等问题,若短期内无法
妥善解决,公司可能面临违约风险,进而导致财务费用增加。债务逾期可能削弱
公司融资能力,加剧资金紧张状况,对公司构成一定的财务风险。“宏图转债”
付息日为 2026 年 11 月 28 日以及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下跌可能触发回售情形,但
公司短期流动性依然紧张,并存在诉讼、票据逾期、多个银行账户冻结的情况等
问题;若短期内无法妥善解决,公司可能无法兑付可转债利息以及回售款。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风险提示
公告》,2026 年 10 月 29 日,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
宏图”“公司”或“被申请人”)收到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鹤
壁中院”或“法院”)通知及债权人国泽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申请人”)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
全部债务,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鹤壁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刘东立先生因个人发展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
职务。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廖通逵先生提名,并经第四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李雪莲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拟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
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深圳久安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沟通,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军队采购网处理的公告》,
军队采购网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发布公告,军事航天部队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军队
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决定自 2026 年 10 月 8 日至 2027 年 10 月 8 日暂停航天
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军事航天部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跨越 5%刻度暨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宏图转债”自 2023 年 6 月
公司总股本从 263,329,417 股增加至 306,853,541 股,导致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张燕女士被司法拍卖的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张燕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为 46,813,738 股,占公司
最新总股本的比例降至 15.26%。实际控制人王宇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燕女
士和北京航星盈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 60,478,025 股,
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比例降至 19.71%。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根据公司公告,公司重整申请能否受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已就本次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前沟通说明,前后
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准则和
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和衔接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预
计不会对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仍需结合公司 2026 年度实际
审计工作作出判断。军队采购资格暂停事项,影响了公司在特种领域储备项目的
获取,期间无法参与投标,预计该事项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造成负面
影响。本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可能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产生影
响。
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已采取定
期及不定期重大事项披露提醒、风险核查等措施督促发行人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
利益,根据监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第三季度报告及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变更公司财务总监、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军队采购资格暂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提醒投资者关注,并
做出独立投资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第十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 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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