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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基建仓期不得超配同业存单 银行公募“帮忙模式”料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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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同业存单通道化

北京某中型公募债基基金经理表示,在过去,那些在建仓期内不要求债券比例立刻达到80%的基金管理人可能会超配存单,利用六个月的时间窗口和某些银行达成私下协议,即基金资产专门投某些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等建仓期快到时,再卖掉同业存单买债,以达到80%的债券仓位要求。“这就相当于从银行拉来钱,再买他们发行或者指定的其他家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帮助银行完成考核指标,互惠互利。但新要求下发后,债券基金建仓期内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能超过20%,这个模式不能再做了。”

某百亿债券私募产品经理表示,2018年以来同业存单发行难度上升,银行与公募基金相互帮忙模式再次出现——公募基金建仓期用债基买存单,银行买债基。不过建仓期到了之后,银行若突然赎回债基,而公募基金无法及时卖出同业存单,易引发流动性风险。

华南某大型基金公司基金经理认为,此番要求对于奔着建仓的前三个月能投存单而成立的债基影响较明显,部分银行委外会采用这种模式,其投债基初衷就是为了走通道冲同业存单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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